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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慘到不能再慘了,口袋沒錢,戀情破裂,現在連最要好的朋友都不要我去參加她的婚禮。我是全世界最失敗的人!我活著是浪費糧食!

既然被佳莉嫌棄,我也不能再住在阿敦家了。第二天星期六,我拎著行李離開了那個地方,可憐兮兮地在街上混了一整天,中午就去超商買包子當午餐。超商的書報架上放著一疊徵人的兼職資訊,我連翻都沒去翻。像我這種衰人要是去打工,搞不好會把人家害到倒店。

到了晚上,真的再也走不動了,只好回家。雖說電影公司的人還在,總該可以清塊地方給原屋主睡覺吧?現在只希望運氣好一點,不要碰到老馬。

我真是白痴,居然以為我現在還有「運氣」這種東西?老馬和他們的攝影師,正帶著幾個女助理,在我和佳莉的客廳裏喝得滿臉通紅呢。

之前在Elle家裏,老馬至少西裝筆挺,打扮得人模人樣,這回可不是。油光滿面酒氣薰天,領帶歪了一邊,襯衫上沾著不明污漬,真的是原型畢露。他看到我,一點也沒有尷尬的表情,還朝我咧嘴一笑,露出滿口黃板牙。

「哎喲,屋主回來了。咦,今天是週末,妳沒約會嗎?該不會是被那個暴力男友甩了吧?怎麼不去什麼『夜戀天堂』坐坐呢?」

其他幾個人立刻吃吃笑了起來,天曉得他們已經嘲笑我那本記事本多少次了。

我懶得跟他們計較,冷冷地說:「我今天要在家裏過夜,不會打擾你們吧?」

「沒問題,已經拍完了,我們正在慶祝呢。 可可小姐也來喝一杯吧?」

「不用了。」我瞪著滿地的垃圾,撂下一句:「麻煩你們離開前一定要打掃乾淨。」

幸好,他們沒把我的房間弄亂。我飛快地沖了澡,便上床睡覺。白天走得太累,幾乎是一沾床就睡著了。耳邊隱約聽到外面的人笑鬧的聲音,迷迷糊糊地想:他們可千萬不要玩過頭把房子燒掉啊……



夜裏,我忽然醒了過來。睜大眼睛躺在床上,完全搞不清楚為什麼會醒,只覺得心臟跳得很快,全身燥熱,四肢蠢蠢欲動,完全靜不下來。然後我聞到一股煙味。

媽的,他們真的燒房子了!

不過,那煙味並不像是房子著火的味道,反而是我自己好像要著火了。老馬他們還在嘻嘻哈哈,而且比之前更誇張,每一個音節都好像槌子敲在我鼓膜上。我怒不可遏,衝出房間大吼:「你們安靜點行不行啊!」

沒有人理我,我自己也呆住了。整間房子白煙彌漫,那個奇怪的味道比我房間裏濃了好幾倍,薰得我眼睛差點睜不開。

只見老馬和他的狐群狗黨,正輪流拿著三支奇怪的玻璃吸管猛吸,還不時拿打火機燒那支吸管,白煙就是就是從裏面冒出來的。

「你們到底在幹嘛?」

老馬爛眉爛眼地看了我很久才認出我。「嗨,可可,妳也來哈一管吧,很爽哦。為了答謝妳借房子給我們,這管我招待,免費。」

他把吸管遞到我面前,我狠狠把管子推開。「你們把別人家當成什麼啊?給我出去!」

「別那麼掃興嘛,」老馬竟然朝我臉上噴出一口煙,嗆得我差點昏倒。「妳看,味道不錯吧?還混合了我嘴裏的精華哩。」

「精你個頭!臭死了!」

我知道我應該立刻把玻璃吸管全部砸爛,再給他們每個人狠狠一巴掌。但是我心臟跳得好快,呼吸很急促,幾乎喘不過氣來。

完了,快撐不住了……

門鈴響了。



還有比這更誇張的事嗎?我被逮捕了!

因為有人密報我家裏在開吸毒轟趴,一群警察殺上門來,當場把老馬他們逮個正著。照理我應該是得救了,誰知老馬那王八蛋居然一口咬定是我找他們來家裏吸毒,還說安非他命是我給的,他的同夥也跟他一個鼻孔出氣,結果警察就相信了!不管我怎麼解釋,說我事先完全不知情,只是在睡覺時不小心吸到,他們就是不理我,硬要帶我上警局。

這世界還有天理嗎?我什麼都沒做,卻得在左鄰右舍眾目睽睽之下被押上警車。

這真是太超過了,我不顧警察阻止,不住朝車窗外大喊:「我沒有做!我沒有吸毒!我是被陷害的!」

忽然間,人群中出現一張臉,讓我驚得閉上嘴巴。阿海。

他怎麼會在這裏?而且還看到這一幕?看著他震驚的表情,我實在很想當場死了算了。這下可好,他一定認為我不但是個虛偽的騙子,還是個大毒蟲,拼命存錢就是為了買毒品。

我為什麼這麼倒楣啊!

警局是個恐怖的地方。並不是說裏面有什麼刑具或拷問室〈我本來的確是這麼想〉,但是一進去,就要做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手續,登記、驗血驗尿,像個物品一樣被帶來帶去,完全沒有自主能力,感覺很像準備上祭壇的神豬。

最後我被帶去偵訊。警察還是不相信我的說明,他們認為我自從拍片開始後就不住家裏,偏偏這晚跑回家,巧合得很可疑。而且其中一根玻璃管,哦,吸食器上面還有我的指紋。廢話,我把吸食器推開,當然會碰到啊!

總之,他們認定我的供詞充滿疑點,不足採信。他們顯然不知道什麼叫「在錯誤的時間走到錯誤的地點」。

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在警局過夜,真是嚇死人了。拘留室裏關了十幾個人,有爛醉的酒鬼〈因此整間房裏都是酒味〉、離家出走的女學生、偷竊被逮的不良少女、跟男友互毆臉上帶傷的粉領族,每個人都目光不善。

我縮在房間的角落,完全不敢看其他人。種種恐怖的念頭盤踞在我心裏揮之不去:萬一沒辦法證明我的清白怎麼辦?老馬他們會不會說更多謊話害我?要是遇到黑心警察,搞不好會對我刑求逼供,再把更多罪名套到我頭上,讓我一輩子翻不了身;更糟糕的是,說不定有人會趁機佔我便宜……

我完了!我這一生都毁了!再也看不到天日了!就連我的家人也會被我拖累,一輩子抬不起頭來。爸,媽!女兒不孝!我沒有臉見你們!

我把頭埋在臂彎裏,眼淚流個不停。我好想念佳莉,想念我的房間,想念辦公室的同事〈Elle例外〉,還有阿海……

都是我不好,就為了那幾個錢,笨笨地把房子租給陌生人,讓他們胡搞瞎搞,弄到自己跳到黃河洗不清。一切都是因為我太愛錢的關係,如果我不是這麼死要錢,今天就不會搞到這副田地。

阿海說的沒錯,錢會帶來不幸,我要是早聽他的就好了。要那麼多錢幹嘛?王小姐也說了,人難免一死,不管生前再有錢,到頭來還是只能光溜溜地躺在檯子上。這些話明明就很有道理,我為什麼就是不聽呢?

想到阿海,我哭得更兇了。我再也見不到他了!

等我睜開眼睛,已是第二天中午。警察把我叫出來,說我可以走了。

我腳步虛浮地走出警局,門口有一個人向我迎過來。

Posted by killers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2) Trackback(0) Hits(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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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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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難過,希望可可能和阿海和好.....>////<
  • 唉唉......

    killersreplied on 2009/06/17 21:14

  • 應該是阿海把可可保出來的吧~~~((我希望........
  • 其實應該是不用保釋金啦,那些藝人還不是交一點小錢就出來了

    killersreplied on 2009/06/17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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