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的小說主角,常有種「就氣氛對了就什麼都對了」的心態。潘汝良認為喝酒應該像電影裏一樣,在痛苦傷心的時候,風雅地獨酌,所以父親閒來無事喝暖酒配花生米就是猥瑣不堪。他認為母親應該白髮蒼蒼,淚眼汪汪,滿腔訴不盡的柔情和滄桑,所以他受不了老媽聽紹興戲,,還把白髮拔掉。為人最現實功利的佟振保,也會因為嫖妓之後天還是亮的而大大不滿。王佳芝更不用說了,從學校舞台劇、愛國劇演到諜報劇,她從頭到尾只活在舞台上,最後更因燈光美氣氛佳,一時糊塗演起愛情劇來,因而送掉一條命。


這樣看來,「沒下雨就不算數」這種蠢事,也不算特別離譜了。


為什麼人這麼喜歡耽溺在戲劇化的氛圍裏?因為日常生活枯燥繁瑣又庸俗,人總要稍微逃脫一下,躲到幻想劇院裏,讓自己當主角。不管戲服是光鮮亮麗還是破爛骯髒,只要聚光燈打在自己身上,滿足感就特別強。


問題是,很多生活中真正的「劇變」,往往是以最不起眼的方式登場。


在醫生宣布我老爸的病情已經無望之後,我們走進加護病房看望昏迷中的父親。他明明還有心跳,呼吸器也還在運作,但是我腦中想的是,這一切隨時會終止,也許就是下一秒。在轉瞬之間,靜悄悄地,比一片灰塵落地還要輕,然後一切就結束了。


當命運之輪從頭上輾過去的時候,是不會有配樂的。那種恐怖感,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當然小孩子是不會想到這些事的。我在年幼無知的時候也曾幻想過,在一個美麗的場景遇到一個美麗的人,展開一段美麗的故事。因此,每次看到兩性書籍,我總是深深地困惑。


第一次約會時要用什麼坐姿,什麼話可以講什麼不能講,要穿什麼衣服才不會傳達錯誤訊息,什麼時候可以打電話,什麼時候不能打,當他講這句話代表什麼意思,當他做什麼動作又是代表什麼……這是幹嘛?戀愛不是應該真誠嗎?想見面的時候就見面,想打電話就打,這樣不就好了?為什麼要弄得像打仗一樣,天天玩諜對諜?


日子久了,我已不像以前那麼天真,只是難免惆悵。


本來想寫一部無厘頭搞笑喜劇,寫到中間時心裏卻涼了起來。當芊芊說出「既然他認為女孩子對男人太爽快就是有問題,那就再磨一陣子,讓他多吃點苦頭吧」,她其實已經開始偏離夢想中的棉花糖愛情了。幻想的面紗會一步步掀起,她註定不能做一輩子的童話女孩。


情場確實是戰場,它牽扯到愛,卻也牽扯到慾望、權力和操控。因此,心機算計和手段都是免不了的。說得更白一點,人最愛的永遠是自己,做一切事情都以不讓自己受傷為最高原則。 


聽起來也許很悲觀,我倒是覺得,能夠看清這一點是好事一樁。只要小心別像王佳芝一樣,在戰場上讀錯訊息以致賠上性命,其他的狀況也就不需要太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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