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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書友會上,有讀者問我是不是特別喜歡恐怖小說,我當時直覺是「怎麼會呢,我這人這麼膽小又善良又愛好和平,怎麼可能會喜歡恐怖小說?」仔細想想,我講過兩次恐怖小說的課,還在課堂上放恐怖片段把學員嚇得半死,又把小紅帽寫成這副德性,要說我不喜歡恐怖小說,還真是跳到黃河洗不清。

 

這麼說吧,我確實非常膽小,電影裏面無論是長髮遮面的女鬼,或是面無表情眼神空洞的小孩,都會給我帶來深深的精神創傷。至於另一種血漿四濺,肉醬亂流的電影就只是噁心而已,看了就倒胃。

 

真正讓我在意的是恐怖小說。沒有音效,也沒有陰風慘慘的視覺效果,要光憑文字讓人覺得恐怖,我覺得這是超級困難的任務。就算我寫「鬼魂的臉孔很恐怖,非常非常恐怖」,讀者一定只覺得不痛不癢,搞不好還嫌我囉嗦。到底要怎麼樣才能用文字來嚇人,這是我最好奇的一件事。

 

因此我開始讀恐怖大師史蒂芬金的書,想了解嚇人的秘密。老實說,一開始非常失望。我記得我第一本看的是《太陽狗》,完全沒感覺,《秘密花園》也還好,《蘭戈利爾人》比較像異世界冒險小說,沒有恐怖感。《圖書館警察》前面讓我有一點毛,可是後面又遜掉了。年少無知的我,當時就下了個結論:史蒂芬金的小說不恐怖。

 

很久之後我才明白,恐怖小說的精髓在於緊張感和壓迫感,因為沒有辦法讓讀者看到青面獠牙的惡鬼,也很難讓讀者像看電影一樣嚇得跳起來。小說只能努力營造氣氛,讓讀者感受到主角的絕望和緊張,因而觸發想像力自己嚇自己。而且每個人內心深處共通的恐懼,例如家庭破碎、失去自由、毒癮纏身、失去活下去的動力,那種無法掌控自己生活的恐懼感,才是真正的恐怖。這點史蒂芬金其實做得非常道地。

 

最近為了講課,重溫了《戰慄遊戲》,覺得這真是金爺的神作。金爺因為多產,失手的比例也很高,例如前面講的《太陽狗》之類的。而名作《牠》後面的超展開更是讓我淚流滿面,創傷沈重。但是《戰慄遊戲》真的是近乎完美的作品,百看不膩。這本書給我最強大的感覺就是:如果寫作變成我人生唯一的出路,不寫就會死,我該怎麼辦呢?想到這裏就覺得不能再混了,趕快來寫小紅帽吧!

 

話說回來,我最近幾年對「恐怖」特別執著還有一個理由:超自然檔案supernatural。這部影集剛上演的時候標榜的是「一集一個恐怖故事」,剛開始也挺有效的,每集故事都頗驚悚,重要的是打鬼兄弟兩個都很帥。尤其是演哥哥的Jensen Ackles,那張臉真可謂天下無敵啊〈大心〉。問題來了,幾季演下來,恐怖故事完全不見了,只剩一堆天使惡魔拖泥帶水的人際關際,兄弟的感情也越來越走樣,看得我快瘋了。打著恐怖的旗幟卻一點也不恐怖的東西到底算什麼啊?根本是欺騙世人!

 

所以呢,如果我真的寫出什麼嚇人的東西,一半是基於我對金爺的景仰,另一半就是我對supernatural的怨念。如果有讀者被嚇到,就去怪supernatural吧,都是他們的錯。快點還我真正的恐怖故事〈跟兄弟情〉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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