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的killer餿主意歷史專欄》今天本來要介紹《超時空世紀orguss》的女性角色,不過這幾天忙著做《完全省錢戀愛手冊》的謝卡,忽然發現一件事:我這人的餿主意真~~的很多耶!

 

之前寫過的「紙公仔影片」跟「自己畫影片」已經是最不花錢的作法了,在那之前,我可是做了一大堆勞民傷財的事,歷史輝煌得很哩。

 

首先是餿主意第一彈:小冊子。

 

那是我寫的第一篇同人小說〈OS〉,內容是東京巴比倫跟X,配對嘛,嚴格說來是X時期的抽煙陰沈昴流跟TB時的傻氣可愛昴流,也就是自己配自己,超囧……

 

其實我並沒有要出本,只是希望吸引多一點人來我的網站,就印了〈OS〉的試閱小冊子,拿去同人場上到處發。因為印這麼多小冊子要砍很多樹,覺得良心不安,還在後面加註「看完請送資源回收哦()

DSC00262  

DSC00266  

 

本子印好之後,用家裏的小拖車去印刷廠拿回來,一來跟拖車不熟,二來小冊子真的很重,我在路上簡直是險象環生,不是走路重心不穩就是差點壓到別人的腳,就這樣一路丟人現眼的回到家。

 

然後每到同人場,只要外面有人排隊,我就在那裏拼命發,覺得自己好像邪教團體的工讀生。當然也是有人給我正面的回饋啦,例如「這篇我看過,很可愛」之類的,不過大部分的人應該還是認為我是怪怪的外星生物吧。

 

時光飛逝,幾年後我開始出書了,但是出版社沒有太多資源幫我宣傳,我只好自力救濟,而且還是靠試閱。我印了《勇氣》的第一頁,又花了一堆紙跟碳粉,同樣準備去同人場發。

 

為了避免被當成普通DM隨手丟掉,我想了各式方法:把試閱折成紙盒子,或是另外做封套裝起來,引起別人好奇心。最簡單的作法就是像照片裏那種,捲一捲包起來。

DSC00263  

 

的確引起了一些興趣,發一發還會有人跑來找我要。發的時候我還會挑對象,盡量發給女生。偶爾發給男生,得到一句「是來亂的嗎?」總之是吃力不討好。不過就算發給女生,我還是常聽到一句評語「我對男女配對的文章沒興趣」。說的也是,畢竟是同人場嘛,呵呵呵呵……

 

到了《三分之一未滿的愛情》出版的時候,我除了做上次的小動畫之外,還掏腰包在報上登了廣告。因為自從在倫敦看到地鐵站全是小說的燈箱廣告,我就非常嚮往自己也來登個廣告,就算沒錢買捷運站的版面,登個破報總行吧?不但登報,我還買了網路廣告。雖說一個月下來點閱率還是很低,不過我也開始加入在部落格放廣告了。不過,想也知道點閱率低的部落格是賺不了多少廣告費的。

 

接下來的《宇宙王子與童話女孩》可謂餿中之餿,蠢中之蠢──我去包了格子趣,賣的是什麼呢?第一當然是書,第二就是萬年不變的:試、閱。沒錯,我去賣試閱,第四張照片裏的紙盒裏面放的就是試閱。方盒子放的是把試閱做成拼圖,長形盒子裏面的是卷軸,把印好的試閱裁成長條形貼在不織布上,再以免洗筷為軸心捲起來,稱為秘卷,一份15塊。

CIMG9695  

格子趣  

 

各位,雖說我現在邊寫邊羞恥到恨不得把自己埋起來,當時可是很認真的。外面的紙盒子每個都是我親手做好,上色再加亮光漆。因為我很喜歡有蓋的小盒子,放在櫃子上還可以假裝珠寶盒……當然只有跟我一樣笨的人會被騙。

 

後來一位經商的朋友語重心長的告訴我,「你那些東西一看就知道是手工在家裏用剩餘材料做的,一點精緻感都沒有,怎麼可能賣得出去?」她說得沒錯,真的要商品化就該到印刷廠去做得專業一點,而不是這樣粗製濫造。

 

而我堅持自己做的理由有三:第一,我喜歡做紙手工。第二,身為寫作者,必須用掉很多紙漿砍很多樹,良心非常不安,至少試閱這種東西就用家裏現成的回收紙頂著。第三,為了省錢。開什麼玩笑,如果花錢做週邊或試閱,我還算是堂堂正正頂天立地的守財奴嗎?〈是說之前花錢登廣告莫非是著猴了……〉

 

最近的餿主意,當然就是自費出版《完全省錢戀愛手冊》。從頭到尾自己排版,自己畫封面,自己送印。印完了再自己做特典筆記本,還有謝卡,真的是搞死我了。

DSC00260  

DSC00261  

 

到底為什麼會做這麼多奇怪的事,講了半天就是為了兩個字:想紅。〈還會有別的理由嗎?〉想讓更多人知道我的作品,希望書賣得更好賺更多錢,想要做更多事。想花錢僱人調查為什麼台灣的每一個古蹟都會被燒掉,為什麼有人的房子會二十年之中被徵收三次求救無門,為什麼明明警察局就在同一條街上,還有人可以明目張膽賣狗肉……越是無力,我就越想要錢,餿主意就更多。

 

至於餿主意的效果……真有效果當然就不叫餿主意了。我每次被自己打臉之後都會洩氣一陣子,然後就想到「也許下次可以……」,又開始精神百倍策劃下一次餿主意了。我想這也是幸福吧,至少我是心裏抱著希望,快快樂樂忙碌著。

 

電影《時時刻刻》裏,梅莉史翠普說過,「在你滿懷希望,相信將來會幸福的那一刻,其實就是真正的幸福。」幸福並不在於真正得到什麼實質的東西,而在於希望本身。

 

說真的,最近的局勢讓人覺得,連希望都變得很奢侈了。不管賣幾本書,我都沒辦法像某些人一樣,年僅三歲就身價千萬。再怎麼辛苦賺錢,社會資源就是被權貴把持著,沒有公平可言。

 

但是,再怎麼說我也是從小在家人的保護下,平平安安地長大成人,現在還能做著自己喜歡的事,已經比別人幸運很多了,我不能變成一個灰心喪志的人。〈況且前兩天心情不好狂吃巧克力,體重非常危險==〉所以我會一直想出更多的餿主意,一直像個笨蛋一樣的忙碌下去。

 

不管要蠢多久,我總會做對一件事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