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到這部片的編劇是尼克宏比,我真的大吃一驚。根據我看到的簡介和部分片段,這部片完全不符合尼克宏比著名的耍嘴皮子風格。我立刻把本片列入必看片單,果然沒讓我失望。本身是小說家的尼克宏比在改編別人作品時,不但成功跳脫自己的慣用語氣,還藉由一個類似老梗羅曼史小說的故事,帶出一個更深刻的議題:教育。
我忍不住覺得,「名媛教育」 可說是「三個傻瓜」的殘酷版。沒有追求卓越的熱血也沒有歡樂的歌舞,有的只是最現實最功利的考量。最大的相同點是,學校教育同樣食古不化。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335)

首先是之前忘記上傳的筆記本,目前為止最滿意的兩本之一:
再來呢,新年大掃除的時候找到一本過期的年曆,上面有很可愛的花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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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說呢?昨天我才知道,原本預定要出版《完全省錢戀愛手冊》的出版社,因為「出版方向改變」,決定不出了。這是在等了幾個月音訊全無,還要我自己打電話,而且不止一通,得到的答案。
我八成真的老了,連摔東西罵髒話的力氣都沒有。
現在唯一的安慰,就是我不會餓死。如果我現在荷包空空,只等這筆版稅活下去,鐵定會崩潰。
這大概就是省錢的終極意義吧:儲存資本面對更多無情的打擊,才能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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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寫作會成員黃蟲的第一本長篇小說。黃蟲的上一本作品集《靴子腿》我個人很喜歡,覺得他真正做到了我對「打破框架」的期待。《冥王星》我已經訂了還沒有拿到,不過我相信它的品質是絕對值得打包票的。 請大家多多支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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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小時候的懷念老片拍成3D動畫,真的蠻震撼的,尤其是爆炸場面,跟四小強被摔來摔去的鏡頭更是逼真。
二、瞬都已經身經百戰了,還會動不動說出:「不要,我不要傷害任何人!」的蠢話。重點是人家要傷害你好不好?白痴啊!
三、紫龍出場的時候居然會有京劇的敲鑼聲?又不是關公出場....
四、為什麼紫龍和冰河都可以直接把白銀打倒,瞬就一定要穿上聖衣?
五、四小強的一貫戰鬥模式是:先被海扁,然後燃燒小宇宙爬起來把對方一拳KO,為什麼不能一開始就打贏呢?難道他們都有被虐傾向....
六、一輝是專門出來逛大街的嗎?不過沒想到跟他向來沒交集的紫龍,居然還蠻了解他的。
七、穆被毒絲纏住的時候,掙扎的聲音非常撩人。
八、冰河在處女宮看到卡妙,卻一直呆到3P...不是,AE對戰時才開口喊,感覺好像他終於熊熊想到:「哎呀,偶師父還魂了耶!」
九、本編好像完全配合原著的設定,沙織只有十三歲,也就是說五小強最大不超過十五,那為啥聲音都那麼繰老呢?
十、沙加的聲音跟外表不配,總覺得應該更溫文儒雅一點。
十一、就像在某版上有人說的,撒卡在巨蟹宮被亡靈性騷擾的時候,羞憤的表情很下飯。
十二、為啥小艾對著自己殺兄仇人的小宇宙,還會有「懷念的感覺」呢?
十三、米羅的個性跟小艾越來越像,都是衝動火爆派。
十四、十二宮篇不是說教皇叫做亞歷士咩?為啥變成希歐了?
十五、如果只是要女神的血讓聖衣復活,直接開捐血車來就好了嘛,幹嘛要殺她咧?
十六、最後三個黃金是去哈迪斯城耍寶的嗎?居然被拉達曼迪斯打得無還手之力?小艾還被人拿來當布娃娃甩?不過他那時的表情也很撩人就是了。
十七、為啥鏡頭每次帶到瞬,就會在很奇怪的地方特寫?(腰部以下兩腿之間....)導演絕對是故意的!
十八、雙子兄弟間的感情處理還蠻不錯的。
十九、雖然跟動畫無關,還是要抒發一下怨念:幹嘛找什麼岡田芽武畫聖鬥士星矢G啊?看到大眼睛尖下巴的小艾,真的會吐血。還不如破壞列傳的MARIKO咧。
總結:聖鬥士果然是BL的寶庫,不過只限眾黃金,青銅那幾個名草有花的還是乖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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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當我還有工作的時候,我想出一個辦法來給自己打氣〈我這人別的沒有,就是餿主意最多〉:每個月給自己訂一個目標,目標達成了就買一樣東西犒賞自己,獎品的價值依目標的困難度而定。我稱之為「瞎拼激勵法」,為了瞎拼而鞭策自己努力 向上,感覺總比為了怕失業而忍氣吞聲做苦工爽一點。
第一項目標是:「一個月不能生氣」,因為我只要一控制不住情緒就會說出後悔莫及的話來;而獎品是原版的百鬼夜行抄畫冊。說來慚愧,定目標的時候是十月,結果直到二月我辭職的時候,今市子還是沒有出現在我的書架上。現在成了無業遊民,當然更不可能每個月買禮物給自己,所以我的絕妙激勵法又無疾而終了。
既然計劃終止,為什麼我又要提它呢?原因是從我一開始有這個想法時,我就忍不住想,要達成什麼樣的目標才能買 PRADA包包呢?我向來對PRADA的某些款式情有獨鍾,但是那個價錢實在是遠遠超出我的忍耐限度。所以問題就來了,什麼樣的超級任務才配得上名牌PRADA呢? 最後我終於想到了:克服蜘蛛恐懼症。
這裏說的蜘蛛可不是那種八隻腳細細長長,一口氣就可以把它們吹走,看起來一臉害羞文弱的小蜘蛛哦。而是--在這裏得先深呼吸幾口免得打冷顫--張開比人手掌還大,全身是毛,又粗又黑,跑起來快得像風的ㄌㄚ/一ㄚ/(拉牙?)是也。
我第一次看到這種東西是在國中的時候,那時真覺得這東西簡直是惡魔的化身,不然天底下怎麼會有如此醜惡的東西。老實說,我現在還是這麼認為。從那時起,幾乎每年夏天我都得面臨一場蜘蛛大戰。首先是天氣越來越熱,房間裏開始出現不明的絲狀物,然後就會在某天夜裏,有如平地一聲雷般,敵人的正體大剌剌地出現在牆上對著我獰笑〈蜘蛛當然不會笑,不過在我想像中就是這樣)。通常如果是入侵者是大蟑螂,我還會拿起報紙跟它纏鬥一番,但是這位拉老兄一出現,在下唯一的對策就是拿起鋪蓋逃難,有次還在過度驚恐中搶了舍妹一整晚的棉被,對家庭和樂造成相當負面的影響。
要奪回我的地盤,就非靠媽媽幫忙不可。每次總是要請母親趁我上班時幫我噴殺蟲劑,運氣好的話,第二天就會看到蜘蛛縮成一團的屍體,但往往 只是把活蹦亂跳的蜘蛛給逼出藏身處,然後又是一場掃帚對八隻腳的大戰。拿掃帚的當然是家母,當事者在下則是縮在一旁發抖。媽媽每次想到虎母出犬女,總是非常地不屑。
不過命運總是愛捉弄人,有一次牠就挑我媽剛好不在的時候出現,在下我只好拿著殺蟲劑親自上陣。如果以為拿殺蟲劑朝蜘蛛大爺身上噴一下,牠就會老老實實自己倒下來歸天,那可真是痴人說夢。基本上殺蟲劑只會讓牠跑得更快,於是我拿著藥罐,在房內一面尖叫一面對著牠狂噴,完全顧不得殺蟲劑對人體跟環境的危害,一面還得四處逃免得牠衝到我身上來,根本分不清到底是誰在追殺誰。我到現在還記得我站在床上,兩條腿抖得像抽筋,朝牠噴了至少半罐的殺蟲劑,即使牠正趴在我的床頭音響上。最後牠終於消失在角落裏,第二天發現了牠的屍體。而我的音響現在還留著一大塊污漬,正是那次血戰的遺跡。
經過那麼英勇的一戰,我的膽量並沒有變大。有一回在另一場戰役中,蜘蛛沿著掃帚爬到我母親手上,據我媽說,我的尖叫聲幾乎響遍整棟樓。
還有一次,蜘蛛在家母的追打下跑向房門,而我家的第一紅牌皮皮狗正在門口張望。我是沒指望他演一齣忠犬戰惡蛛啦,可是他也逃得太快了吧!真是太傷我的心了。不過第二年他雪恥了,據說牠擋住一隻蜘蛛的去路,讓我媽有時間拿掃帚把那玩意打死。不過我敢打賭,下次再有蜘蛛朝他朝去,他還是會逃的,誰叫他畢竟是我的狗‧‧
近年來天氣改變,到十一月還熱得要命 ,我的痛苦也隨之延長。去年我房裏又出現一隻超級巨無霸,在追逐戰中竄入我床底下。媽媽做出結論:我的木床是空心的,牠們一定在我床下做了窩。也就是說,我十幾年來一直睡在蜘蛛窩上面!哇哈哈哈哈哈哈‧‧〈歇斯底里的笑聲〉先是下雨天漏水,然後又是蜘蛛大軍氾濫,我的房間是陰陽魔界嗎?
第二天,我跟媽媽把木床翻開,下面倒沒像我預想的那樣成了盤絲洞, 只有一隻死掉的蜘蛛,還有另一隻全身僵直,一動也不動。我心想這麼大的震動牠都沒反應,想必也死了,誰知媽媽拿木棒去戳,居然動了!老實說我一時還對牠產生一絲敬意,果然是莊敬自強處變不驚的動物, 還會裝死哩。最後牠自然也是死在家母的驚天一棍上,只是,既然有兩隻,就表示已經交配,也就是說‧‧我不敢想下去了‧‧
其實我對蜘蛛的感覺是很複雜的。像蟑螂和蚊子這種東西,我一概認為牠們死有餘辜,沒事拿來發洩一下隱藏的嗜殺本性也不錯。至於蜘蛛,雖然這樣講好像有點假惺惺,但每次看到牠們的屍體,我一方面鬆了口氣,卻又覺得有點難過。因為我很清楚,牠們沒毒,不會咬人,也不會像蟑螂一樣污染衣服和食物,牠們甚至會吃蟑螂,是所謂的「益蟲」。之所以一現身就被追殺,完全是因為長相。明明什麼壞事都沒做,只因為長得醜就落得一死的下場,豈不是太悲慘了嗎?
說是這麼說,每次一看到牠,我的理性就會完全崩潰。管牠什麼益蟲、無毒、吃蟑螂,腦子徹底停擺,只想到兩個字:「逃、殺」。明明知道女性最忌胡亂尖叫,事到臨頭就是忍不住。事實上,我現在一面寫這篇文章,背上還是一陣陣寒顫不斷冒上來。這種生理上的絕對厭惡,根本不是理性或知識所能控制。
不過我還是要辯解一下,拉牙一族自己實在要好好檢討。牠們的同類都很客氣 ,默默地在房間角落結個小網就算了,牠們可不是。明明不結網,偏要漫天吐絲,也不考慮房間主人的感受,大大方方就給你橫過整個房間吐個七八條,早上起床滿頭都是又粗又黏的蜘蛛絲,這誰受得了?
我朋友的態度比我理性多了,她的房子裏也有很多隻,但她毫不在乎,邊跟我講電話還會說:「唉呀,眼前就有一隻爬過去了。」反而是電話這端的我全身雞皮疙瘩直冒。她還有膽動手去打,只是她男朋友〈現在是老公〉總是會阻止她,理由當然是蜘蛛是益蟲。那位老兄還會對蜘蛛說:「快走,有壞人要打你。」然後蜘蛛就逃了。據壞人〈我朋友〉的說法,她家裏的蜘蛛已經跟她老公建立了革命情感,沒事還會跟在她老公後面爬,我真想找個電視台去採訪一下這種奇觀。
所以我真的認為,要是我的道行精進到可以像我媽那樣勇猛地殺蜘蛛,或是像我朋友一樣放任牠橫行,確實是該買個PRADA好好疼愛自己一下。只是,人沒有PRADA還是活得下去,強烈的緊張和恐懼卻會把人逼瘋。天氣又漸漸熱起來了,老妹的房間出現奇怪的絲‧‧蜘蛛大爺啊,求你還是換個地方落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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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裏最高興的兩件事,第一件是華岡之X假釋駁回,第二件就是終於擺脫台灣屁屁火了。
之前的台灣阿誠我就已經快要凍未條了,到了這部簡直就是酷刑。所謂的台灣鄉土劇,標準元素就是集狗血、老套、粗俗、呼天搶地、芭樂於一身;而且都超會拖戲,明明演個二十集就該拜拜的東西,硬是灌水灌到兩百多集,而且灌的都是餿水,完全不管觀眾會不會被灌到爆。
這種戲的公式,從幾十年前沿續到現在,沒有一點進步。男主角一定是忠厚老實溫良恭儉讓,外加身世坎坷,從小自立自強的好青年,只是腦袋有點缺乏,更沒有魅力。女主角則是三從四德柔情似水,被欺負了只會忍辱負重暗自垂淚的良家婦女。暗戀男主角的第三者則永遠是刁蠻潑辣,恬不知恥的瘋女人。每個作母親的要不是堅忍純樸得過了頭,再不然就是歇斯底里、思想古板、嫌貧愛富、又超級愛干涉子女生活的潑婦。好人跟壞人永遠一眼就分得出來,所有的陰謀詭計都是一開始就全部攤出來講,全部的人都知道就只有主角不知道。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要交代半天,就算關機一個禮拜,情節還是跟得上。
至於觀眾們奉為經典的罵人對白,演員罵得橫眉豎目咬牙切齒,但是內容卻永遠只有那麼幾句,而且都是超老套,一不新鮮二不犀利三不精準。罵人的藝術,在於出口不帶髒字卻能正中對方要害才叫高段,如果要聽瘋狗亂叫,我家樓下天天都聽得到,犯不著再付電費開電視看演員叫。他們的對白,論刻薄不及神野櫻子一半,論惡毒,在上杉兔跟直江犬的面前更是黯然無光〈這兩個人隨便兩句話就能讓人爆血管〉,根本就只是在比嗓門大小,把幾句言不及意的粗話像念經一樣翻來覆去重播而已,真不懂到底經典在哪裏?
既然一不懸疑二不溫馨三不刺激,那麼浪漫總該有吧?男女主角不是都很痴情嗎?可惜編劇不知道是沒談過戀愛還是怎樣,居然能把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硬是寫得枯燥乏味到極點,還真是神勇。男女的感情全靠一堆肉麻兮兮又老掉牙的台詞表現,「我愛你」、「你愛我」講個沒完聽到要睡著。戀愛重視的是「心有靈犀」,一個小動作、一個不經意的眼神、一句平常的對話,都能感受到纏綿的愛意,這才叫高段。但是PP火裏除了俗爛的對白就什麼都沒了,眼神、動作、氣氛的表現完全是零分。瀨名跟小南隨便對話五分鐘,併出來的火花比正鹹跟PIYO哭哭啼啼一整集還要多。
前面說了一大堆,好像都太空泛,來舉個實例好了。為了營造「苦命鴛鴦」的氣氛,常會安排女主角死亡或失蹤,這時我們的酸梅男主角表現傷痛的手法千篇一律是先激動地大吼大叫暴走一番〈他不怕喉嚨壞掉我還擔心我的耳朵受折磨咧〉,等冷靜下來以後會對著女主角的相片喃喃自語,把他們從相遇的第一秒開始的點點滴滴全部復習一遍,就這樣混掉十幾二十分鐘〈看看又騙了多少廣告費〉,然後親朋好友一個個輪流來安慰他,一集就這麼過去了。本來觀眾還會有那麼一點點感傷的情緒,看完之後全被磨光了,只覺得這些人的眼睛活像水龍頭,一扭開水就來。
再來看看我們的鄰居是怎麼表現的呢?女主角病重過世,家人忙著準備後事,不時談笑兩句以沖淡悲傷的情緒。男主角自告奮勇幫遺體化妝,只見他用專業的手法,俐落又仔細的描繪著愛人失去生命的臉孔,表情專注冷靜,然後只見兩行眼淚緩緩從他臉頰上滴落,輕聲地說:「你為什麼不說話?我把你化得這麼漂亮耶。」短短一句話,觀眾的眼淚早就飆出來了。〈順便岔個題,木村拓哉確實是個討人厭的自大狂,不合群又愛現的痞子,但他是個真正的演員,跟台灣這一狗票偶像明星正好相反。〉
每次看到日本的節目,總是萬分地佩服。日本的爛節目不是沒有,但是好節目就是好得沒話說。他們對「專業」的看法,從「電視冠軍」裏可見一斑。木匠王、拉麵師傅王、蛋糕師傅王‧‧每次都看得我目不暇給。一般人批評沒才華的藝術家「匠氣」,這真是大錯特錯。節目裏的工匠個個都是真正的藝術家,一把椅子、一碗拉麵、一件衣服就是他們深情款款創造出來的藝術品,每件都是掏空心思,力求盡善盡美地做。再看看他們作節目的態度,做一個「電視冠軍」節目,從創意、比賽流程、比賽內容的設計、場地、工具、評審,需要多少巧思,多少準備工作,才做得出一集精彩的比賽?再以「寵物當家」為例,他們曾經報導一個島上居民因為要撤離,不得不將寵物寄放在動物檢疫所裏的故事。但他們不是報了就算,幾週後還有後續報導,追蹤那些寵物後來的去向,拍出主人去親友家探望寵物的情況,當然又催出愛狗愛貓人士一堆眼淚。一絲不苟,有頭有尾,這才是對自己的節目負責任的態度,真正讓人覺得不管是白領階級還是勞力工作,他們都是很有「尊嚴」地在做事。
至於我們這裏的超級連續劇呢?情節隨寫隨演,全看編劇的心情,看到什麼就抓什麼寫進去,連「Face Off」這樣的好電影也要糟蹋〈他以為吳宇森跟他一樣是香港人就可以利用是不是?〉。不管場景是在國外還是大企業,永遠都是幾個破布景用到地老天荒。運鏡、打光、化妝、服裝、配樂沒一個上得了檯面。有種的話,他們乾脆把那些佈景全部拿掉,學國劇一樣只放幾把椅子,其他的讓觀眾自行想像算了,最好演員通通畫臉譜,或是學日本戴能面,反正演員也就那幾個招牌表情,戴個面具省得陳昭榮扮酸梅扮到臉抽筋。要編劇也不做好功課,專業知識亂七八糟,等到被批評了就擺一副痞子臉,說什麼「這只是戲,不用看得太認真」,真是天大的笑話,他們無所不用其極地灑狗血,不就是為了要鎖住觀眾「認真」看戲嗎?要是觀眾不認真看戲,隨意轉台,哭死的人是誰?況且,觀眾看戲是要放輕鬆沒錯,但是靠觀眾錢吃飯的人可以「輕鬆」作戲嗎?職業道德在哪裏?專業者的榮譽感在哪裏?
有時候我真的很害怕,難道台灣的觀眾有這種東西就滿足了嗎?只要口味夠重夠鹹,不管他是如何的粗製濫造敷衍了事,一概照單全收,對精緻、用心的東西反而視而不見。難道我們的文化水準只有這樣?
看到這裏,有人一定會問我,為什麼這麼討厭這部戲還要看?我要鄭重聲明,我一集都沒看,只是很不幸的,我祖母是忠實支持者。每到晚上八點,不管「沈默的羔羊」是不是正演到精彩處,不管日劇是不是馬上要演完結篇,我們全都得讓位。這也就罷了,偏偏我祖母重聽,音量開超大,就算躲到房間裏也不得安寧,一面上網一面還得聆聽鄭文華大編劇教誨我們何謂「低俗」。
聽說「台」劇的演員有人批評對白太芭樂,鄭大編劇馬上揚言要砍那人的戲份。他臉不紅氣不喘地說:「我不需要忍受別人這樣批評我辛苦創造的孩子。」試想,一個在團隊中工作的人,連自己人的認同都得不到,還不曉得要虛心反省,只會剷除異己,這種人還能指望他有什麼進步?照這樣說來,要是有讀者嫌我的小說不好看,我是不是就可以起訴告他「侮辱我的孩子」呢?這是一個創作者的態度嗎?
不過,反正我不是他的同事,所以我可以理直氣壯說一句實話:很遺憾,鄭文華先生,你的孩子只不過是一堆會動的肉塊,比草履蟲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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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not what I saw that frightened me, it’s what I didn’t see. I can’t see the end.”
-------------------1900
「The Legend of 1900」始終是我不敢看第二遍的電影之一,因為它實在太悲哀。 千九明明有曠世才華,就是不肯踏下船梯,去尋找更廣闊的天地。他對麥克斯說:「我怕的不是我看到的東西,而是我看不到的東西。我看不到盡頭。城市沒有盡頭,這世界也沒有盡頭。就像一座無限大的鍵盤 ,那是上帝的鍵盤,我沒辦法去彈它。」〈以上純屬個人記憶,容有疏漏〉於是他放棄功成名就的機會,放棄一生唯一的愛情,死守著維多利亞號這塊小天地,最後甚至放棄自己的生命,跟著船同歸於盡。
看到這裏,心裏真的很難過。千九只要再勇敢一點,再往前跨一步,就算不見得能名利雙收,至少生活的空間會廣大很多啊。居然寧願一死也不肯踏出去,這樣不是太俗辣了嗎?
然而仔細一想,真的嗎?下了船,他的生活空間真的會變大嗎?還是更狹小?我們這些一出生就踩在大地上的人,都會動不動守著一個小圈圈了,更何況從沒下過船的千九?況且,害怕無盡的未知算是膽小嗎?哪一個血肉之軀,在面對瞬息萬變的未來時,不會害怕惶恐的?我們之所以硬著頭皮死撐,不過是因為我們沒有一艘維多莉亞號可以讓我們躲藏幾十年罷了。如果真的有的話,搞不好全世界一半以上的人口會選擇一輩子窩在船上直到老死。
我的房間就是我的維多莉亞號。有舒適的床,有電腦,有我心愛的小說和漫畫,還有音響。我可以一整天窩在房裏不跟任何人說話,也不覺得有一點不舒服。但是只要打開房門,現實就會像海水淘淘湧來。
父母的質疑,社會的價值觀,一封一封的退稿通知。每次退稿,我就會想,這到底代表什麼。究竟是再接再厲,下一次會更好,還是識時務者為俊傑,趁早放棄為妙?到底要做到什麼地步,才算是「可以了」呢?
我畢竟不是ONE PIECE裏的魯夫,喊一聲:「海賊王が,俺はなる!〈我要成為海賊王!〉」就駕著一艘破船,連海圖都沒有就衝到海上去,不管遇到多少危險,永遠積極進取,至死不悔。
我辦不到。
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問自己:「何時是個了局?」
I can’t see the end.
也許我該把ONE PIECE多看幾遍,免得跟著我的小船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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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是最後一天上班,禮拜四我請了一天假去以前的分行把行員存款結清。從我調到總行以後,就一步也沒有再踏進那裏。然而在分行的記憶,事隔四年,仍然清清楚楚刻在我腦袋裏。分行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真正體會到自己的無用的地方。
一大堆回答不了的問題,一個失手就亂成一團的交易,稍有不滿就翻臉的客戶,永遠像謎團一樣的數字,每當我努力想找出徵結點,但解答卻在我腦中憑空消失。只要一有人問:「你怎麼會搞成這樣?」我總是只能閉口不語,心裏懷疑自己的智商是不是根本不滿一百,為什麼別人都能很快上手,就我不行?在這樣的情況下過了一年多,始終是狀況外。然而不知是麻痺還是習慣了,當我接到調總行的派令時,竟然還難過地哭了。不過,到了總行不到兩天,我就發誓再也不回去。
我的回憶就跟行舍的瓷磚一樣多。門前的大台階,分行剛搬進來時,我曾經跪在上面清口香糖。那天我們週日來加班搬家,吃了中飯後居然就有人開始玩起網路來,結果被襄理大罵一頓。很難得地,那次我不在被罵的人之中,因為我一直很乖地在黏紙箱。人行道上本來有一棵行道樹正對著分行的大門口,據說會聚陰氣,我們經理〈現在是副總〉還想盡辦法找人把它移掉。門旁的提款機,以前是我負責換錢箱。舊行舍的錢箱是金屬的,很重又常常割到手,新的是塑膠的,非常輕。可是我始終搞不清楚,為什麼客戶的卡會被莫名其妙吃掉,為什麼提款機老要在大排長龍的時候掛點。進了大門,櫃員我多半都不認得了,有一個漂亮妹妹向我招呼,居然是以前跟我在總行同一間辦公室的同事,而站在她面前的客戶,正是敝人的表哥。世界還真是小啊。
一群人聽到我離職都很驚訝,問我理由,我一律以「考律師」答覆,總不能當著我表哥的面說「我要去當浪人」吧?漂亮妹妹說了一句話讓我心花朵朵開:「你變得好漂亮哦!」我這趟果然沒白來啊,呵呵呵。
然後我上樓去找其他人。第一個入眼的是跟我同一天生日的妹妹,她在這裏整整待了五年了。我記得曾經看過她坐在櫃台哭,以為她遇到什麼傷心事,結果原因是「手好痛」。我調走後,看到有人居然在銀行網站上指名道姓罵她,鬧得不可開交,後來我遇到她,她淡淡地說:「那是我朋友跟我開玩笑。」我心想,X的這是什麼朋友?
外匯櫃台的冰山美人學姐跟以前一樣,充滿了神祕美感,彷彿這五年對她完全沒有影響。外匯的襄理現在是經理了,他老人家是虧人的天才,種種驚人之語信手拈來毫不費功夫〈正面說法是「幽默風趣」〉,對不適任的員工總會用嘻笑怒罵的方法讓他們心裏有數,例如:「某人老是離開崗位跑去躲在洗手間,不知是不是尿失禁。」我同期的同事有一陣子被派去外匯,其他人用同情的口吻形容他的處境:「左邊一座山〈冰山學姐〉,右邊一隻牛〈埋頭做事的學長〉,後面是毒舌襄理。」實在淒慘。我幸好不是他的直屬部屬,所以頂多讓他虧著玩做為消遣。我說我心情很憂鬱,他就叫我「藍色〈BLUE〉小丸子」;有一次我在抱怨髮型沒弄好像頂鋼盔,然後我就成了「卸下鋼盔的藍色小精靈」。
經理看到我來,同樣是熱情接待我,陪我聊了快一個鐘頭,說了一堆勉勵的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啦,你一定沒問題啦之類的,然後最後是:「有事情盡管回來找我們,反正你也沒什麼朋友。」經理,看到你寶刀未老,我實在是太欣慰了。
然後我走出來搭公車,路上經過以前的舊行舍。我們那時候的營業廳是狹長的,往裏面望進去總覺得一片陰暗。當初我來報到的時候,看到這副光景,還真想落跑。然而我還是在這地方待了一年多,當我們要搬去新行舍的時候,還是依依不捨。那地方現在是泛亞,弄得寬敞明亮,搞得我死去活來的提款機也沒有了,牆上的洞變成看板。我曾經在這裏三不五時挨罵,好幾次叫天不應叫地不靈,坐在櫃台裏望著門外小小的天空,心裏疑惑我的未來到底在哪裏。然而,我回憶中的地方已經不在了。
這時我忍不住要去想,五年來我到底錯過了多少東西。因為家遠,所以一下班就急著想回家,不曾跟人去逛街;為了圖方便,三餐都帶便當,從來都不跟同事一起出去吃或買便當,在分行不能午休,這樣做也是情有可原,但是我連到了總行都是這樣,吃完飯也寧可趴下來午睡,沒跟同事聊天,因為我要是沒午睡下午會很痛苦。結果就是,我永遠搞不清楚辦公室附近有哪些店好吃,我也不知道最受歡迎的路邊賣衣攤是哪一家,同事們一有計劃就呼朋引伴,從來沒把我算在內。我不覺得這樣有什麼錯,畢竟我只是依著我的個性,以對我最方便的方式過活,然而當我一回頭,才發現我一直是獨自一個人。
中午在中山堂廣場咖啡座讀馮內果的「冠軍的早餐」。這套馮內果我已經買了N年了,居然到現在都還沒看完。之前看了二本都覺得沒什麼感覺,這本倒是還蠻好看的。我一直以為科幻小說都是像「星際大戰」一樣,一群英雄駕著太空船打來打去,但馮內果的科幻小說總是帶著控訴和哀愁,而且他跟CLAMP一樣,喜歡把各作品的主角搬來搬去串場,到最後每一本小說都可以連在一起。像冠軍的早餐的主角在「槍手狄克」裏就出現過,「金錢之河」的主角富翁在本書則是出錢贊助藝術節的金主,窮作家在「金錢之河」裏也有出現,而他的兒子死後則成為「加拉巴哥群島」裏的旁觀鬼魂。這種設定很有意思,而且蠻聰明的,讀者只要看過他一本作品,就會一直再看其他本。此外,他小說裏的父親形象多半是神經病,這點深得我心。
看完書,買了一盒巧克力去送給對面包子店的阿桑。她每次有賣不完的包子都會送給我們吃,同事們跟她買早餐都會另外打折,情人節的時候還送巧克力給我們辦公室的同事。雖然我沒跟她講過幾句話,心意總是要到的。把禮物送給她,客套一番後揮手話別,走了幾步才想到我忘記把標價撕掉了。
之後,我帶著蛋糕來到電金部,也就是我離開分行後進入的第一個部門。這個部門在千禧年成立,一開始給人的感覺就是菁英部門。大老闆當初對電子商務寄予厚望,進來這裏的多半都是他特別賞識的人,待遇也特別,全公司只有這個部門是剛成立就全用液晶螢幕,技術人員還可以彈性上下班。我雖然進了這裏,可不表示我也是菁英份子,而是因為當初他們覺得應該要有個讀法律的,所以才找我。
那個時候,一來包括主管,大家年紀都算輕,對電子商務都是躍躍欲試,二來受了上面的看重,總是得做出點成績來;所以每個人都是一上來就很拼命。而且在某一部分的作風也蠻像當時正紅的網路公司,作風自由,想法也自由,紀律上幾乎很少約束,只要拿出成績來,主管不會去管一些五四三的東西,也不管你有沒有加班,行員必須自己決定要承擔多少壓力。
我是真的很喜歡這種毫不拘束的氣氛和活力,但是很不幸的,我在這裏幫不上忙。在業務部門,法律人員原本就屬於輔助的位置,除了幫忙擬一些簡單的合約外幾乎就沒什麼事了,所以必須另外找自己的定位,慘的是我就是找不到。雖然也試著找客戶,但我的業務能力真的是不怎麼樣;論企畫新業務,我也沒有什麼好的IDEA可以用。結果變成只能做一些報表,DM文宣之類的東西,再不然幫忙辦活動。看別人辛辛苦苦東奔西跑,我卻完全使不上力,還沒事給主管增加壓力(註),很快地自己心裏也明白,此非久居之地。
(註)等到後來我自己教學弟的時候,才知道那是什麼感覺。學姐,我對不起你啊啊啊啊~~~~~
然而真正對我造成影響的,是夏季旅行的時候。那次我們去宜蘭賞鯨,我坐在我們主管學姐旁邊,學姐忽然問我:「你在我們部門待了這麼久,覺得適不適合呢?如果有想去別的部門,可以隨時跟我說。」這時我就知道,該來的總是要來,我在這個部門早晚會被取代,非走不可。但是該去哪裏呢?我死也不想再回分行,又不想去做催收討錢,辭職的話也只能再去銀行,然後全部重來一遍。煩了很久,決定先找外快賺錢。問題是要怎麼賺?銀行是禁止兼差的,而且我也沒時間,後來終於想到了:投稿。
那時我的夢想仍是當漫畫家,並不考慮寫小說,但是有了賺錢這個目標,加上一直有個認知是羅曼史小說一本可以賣四五萬,我決定再度動筆。背德之劍就是這樣生出來的。雖然最後寫出來的不算真正的羅曼史小說,當初目標的出版社也都不要這本〈一直拖了將近兩年,一家剛成立的出版社才真正收留了這個可憐的小孩〉,但這個創作的經驗卻給我開了另一扇門。
除了寫小說,因為工作可以常常接觸網路,我興起了自己架站的念頭,那時還很天真地想,只要能吸引很多讀者,出版社就會自己來找我了吧?果然是年幼無知。總之,這個站的前身「愛在世界末日」也孵出來了。接下來我開始在文學網上傳小說,從此小說正式成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那個時候,每天在算自己戶頭裏有多少錢,什麼時候可以辭職,總之是非常愚蠢的生活方式。最後終於想到另一個最適合我的部門──法律事務處,所以趕快自動請調。我直到現在還認為,那是我做過最明智的選擇之一。
至於電金部,雖然不能留在這裏,但我心裏清楚,我在這裏得到的遠比我付出的多。因此這裏也是我唯一能夠大聲說出「我要寫小說」的地方。
果然,這裏沒有人勸我「做這種事不穩定」、「先找工作再說」,有的只是祝福和很多寶貴的建議,如何開拓讀者市場,如何自我推銷,這才是我最想要聽的東西。最重要的是,學姐說:「要離職的人都會變漂亮。」哦呵呵呵,人生真是美好啊~~~~~
當人生一個階段結束的時候,回顧以往,我想多少會有些悔恨的。我走出大樓,仰望辦公室的窗戶時,心裏也是在想,其實我應該可以在這裏待得很好的。如果我那時更努力一點,更積極一點,下班多學一點東西‧‧不過也罷,我這人有個壞習慣,除非是我自己百分之百想做的事,否則不管再怎麼逼迫自己去做,都只能做到成績平平而已。現在有二條路,一個是戒掉這習慣,另一個是把它發揮到頂點。我決定選後面這條。之前寫過一句牢騷:「現在的人生就好像盛裝坐在觀眾席上,等著看一場年度大戲,結果看到的都是廣告。」我想這是我咎由自取,因為大戲是要自己去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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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次又一次地問我自己,這份工作到底有什麼不好。薪水差強人意,同事間相處尚稱融洽,又不像別家銀行要背業績,公司制度健全,出了什麼紕漏都是主管頂,小職員頂多挨頓罵。雖然小小銀行員跟我那些律師司法官朋友比較起來不太稱頭,但是在那些失業的人眼中,我應該算是活在天堂裏了吧?為什麼這樣的一份工作,我卻急著要擺脫它呢?
每次回想起坐在辦公室裏的心情,直覺就是一個「煩」字,到底在煩什麼,我自己也搞不清楚。總不可能推給辦公室的風水吧?
至於我上網的壞毛病,雖說是為了逃避工作,但是當我點開browser的時候,心跳總是會莫名地加快,帶著無比的焦躁和期待,彷彿我不是在偷懶,而是要上路去找一件很重要的東西,卻又不知道要找什麼。一旦找不到,就覺得坐立難安,加倍地煩躁。這樣的心情同樣令我不解。
有天聽了侯文詠的演講,他說:「人生是為了尋找記憶。」我才若有所悟。
網路上也許只有一些無聊的笑話,讓人看得一肚子火的新聞,讓人由衷地哀悼被自己浪費掉的時間,但是要是運氣好,找到能感動我的東西,也許是一篇好文章,也許是可愛的狗狗照片,都能讓我鬆一口氣。然後在睡前可以很安心地告訴自己,今天至少看到了一些值得記憶的東西,而不是只有打不完的電話跟債務人無休無止的強辯。
如果真要比方,目前的生活就好像盛裝打扮坐在觀眾席上,等著看一齣年度大戲,偏偏台上演的全都是廣告。廣告當然也有拍得很好的,會給觀眾帶來驚喜。但那畢竟只是一個又一個的零星片段,所有的感動都像是小小的火花,一瞬間就消失了,沒有辦法連成一氣。到了最後,記憶中只剩一堆五顏六色的雜訊和不知所云的雜音,沒有一幅完整的風景。
原來,我就是在找尋一幅風景,能讓我目眩神迷,留連忘返。〈上一個說這話的人是綾X行人筆下的殺人兇手‧‧-_-|||〉
可笑的是,風景往往是鏡花水月,雜訊卻是真實的。廣告的內容不管拍得多誇張離譜,它的意涵永遠簡單明瞭:哪家的手機最好用、什麼車子最氣派、誰家的藥治頭痛最有效‧‧這些都是每個人每天睜開眼睛就必須面對,最最切身的事情,躲也躲不掉。而廣告的終極意義更是再明白清楚不過:「我們要養家活口,麻煩你掏出錢來。」這是多麼有力的一句話啊!比起連續劇裏那一大堆天花亂墜的愛恨情仇要具體太多了。
工作也是,那些數不清的電話鈴,為了一個標點符號改上四五次的公文,聽不完的客戶抱怨和無理取鬧,這才是真正支撐一個人生命的血肉,每分每秒,實實在在。
在靜坐班上學到,人生的真諦就是「工作的時候工作,吃飯的時候吃飯,休息的時候休息」。像我這種工作時打混摸魚,吃飯食不知味,一休息就墮落頹廢,每天都在擔心自己的未來哪裏的人,可謂最佳的反面示範。有時,踏進那間讓我避之猶恐不及的辦公室,一想到這家銀行也是別人的夢想,是別人一步一腳印建立起來的王國,就會忍不住心虛起來。
每次看到別人神清氣爽地準備離職,就會忍不住疑惑他們為什麼失業了還了這麼自在。仔細一想,也許是因為他們另有高就,更有可能是因為他們盡力了,心中沒有遺憾。
我現在最想要的,就是無悔地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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