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寫過手帳文以後,決定來整理一下我手邊正在使用的筆記本和使用方法。 首先當然就是上次寫過的手帳,功用是記錄每天的行程和計劃。 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759)
我敢打賭,天底下再也沒有比兩個人在麥當勞對坐,四隻眼睛緊盯桌面,彼此一言不發狂吃薯條更讓人鬱卒的景象了。
我打破沈默,「妳還好吧?」真是廢話!
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65)

第五章
所謂的真愛假愛,其實全是廢話。在愛情之前,人根本沒有力氣去思考真假。
※
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65)
站上巨人的肩膀,飛越文學的海峽!
在仲夏盛開的山林裡,讓文字發光,讓靈感奔跑,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82)

辦公室的氣氛非常詭譎。
姆米不知用了多少甜言蜜語,把恰恰請回來擔任原職,卻引來團員反對,正在爭論不休的時候,黎被我拖了回來,導演的位置當然也不用爭了。
至於恰恰接任女主角的爭議就不大了,至少團員沒人反對。
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71)
惡夢不斷地昏迷到下午一點,眼睛還沒全睜開,阿萬的電話就來了。
「都是你!都是你害的!」歇斯底里的哭叫聲真是提神良藥。
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68)
「但我還是想,這樣也無所謂,因為我真的很喜歡演戲。路人也好僕人也好,候補也好跑腿助理也好,只要能跟大家一起背台詞練走位搭佈景,我就會很開心。所以每次話劇比賽我都會參加,也一直很知足。
「大一的時候,我跑去看戲劇系的期末公演。當我看到程城上台那一刻,心裏就只有一個念頭:我想要一直跟在他身邊,跟他一起演戲。所以當他邀我一起組劇團的時候,我好想衝到山頂上放鞭炮,讓大家都知道我是全世界最快樂的人。
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50)
劇情的流程大概是這樣:主角出場→主角鬥嘴→火車失控→小卒忙來忙去→主角繼續鬥嘴→火車繼續失控→小卒繼續手忙腳亂→主角還在鬥嘴〈以下重覆三次〉→主角決定去追火車→火車更快→主角繼續追→火車又更快→主角還在追→碰到嘍→主角爬上爬下→主角受傷→換人爬上爬下→第一節車廂過不去→再換人爬上火車頭→煞住嘍→happy ending→在下:囧。
到底該怎麼說呢?真的不是不好看,但是我完全可以理解,為什麼名導加名演員加上一列貨車價實的火車跟緊張的場景,票房卻只是還好而已。
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431)
看到「流浪者」吧台後面的店員不是王小明,我鬆了口氣。我現在沒臉見他。
做為犯罪現場的座位上已經坐了一對男女,我正想找別的位子,誰知黎大步走向他們。
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58)
相信沒有幾個演戲的人曾經遇過這麼苦悶的排練,大家都是一臉恨不得落荒而逃的表情。
好不容易一場戲排完,照理黎要講評。她站上舞台,張開嘴,卻發不出聲音。試了好幾次,終於擠出一句話:「辛苦了。」說著就飛快閃進後台。
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