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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Happy向來是大家公認的「英俊狗」,所以愛慕者眾多。有一次我媽帶牠去爬山,路上碰到一位太太,帶著一隻純白的馬爾濟斯。那隻小白狗當場被Happy電到,一直黏在牠身邊繞來繞去,還不時跑回主人身邊用腳拍她,好像在說:「媽媽你看,我碰到一個帥哥耶!」

由於小白狗堅持不肯離開Happy,牠主人只好把牠抱走。沒想到一回頭,小白狗就掙脫主人懷抱,硬是追過來。在場的健行客都很佩服,Happy的魅力真是驚人啊!

此外,每次我爸媽帶牠散步,經過附近一條小路時,總會有一隻深棕色的狗狗跑出來,一路跟著Happy,到了大馬路還不肯回去。等到我爸苦口婆心勸牠:「好了,回去吧。」牠才依依不捨地回頭。看牠這麼痴心,父母都戲稱牠是「Happy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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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自己的人
沒有努力做事的價值

時間:2010.02.06 ~ 2010.02.08 (三天兩夜)
地點:輔仁大學 (台北新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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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Happy是一隻勇敢的狗,走在路上的時候,就算碰到個頭比牠大兩倍的狗,牠也
照惹不誤──當然前提是主人在後面給牠靠。921的時候,牠曾經嚇得兩次跳上我老弟
的床,除此之外,還真的沒看牠怕過什麼東西。只是,happy之後的兩隻狗小姐就不太
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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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狗狗的死穴,當然就是貓了。就連我家那隻優雅又假仙的HAPPY,也是一見到貓就破功,高貴氣質蕩然無存。

有一回牠出了樓下大門,看到對面有一隻貓,當場抓狂撲上去,貓咪一轉身就鑽進路邊汽車底下逃走。結果貓都跑得老遠了,我家狗兄還在朝車底下狂吠個沒完。這副呆相讓旁觀的老爸深感顏面無光,回家後叼念了好久:「這隻笨狗,笨狗……」

老實說,自家愛犬老是被一臉不屑的貓咪激得暴跳如雷卻又無計可施,身為主人確實是很沒面子。所以當我們養了第二隻狗小天之後,我就趁著牠還是幼兒,對牠循循善誘:「有尊嚴的狗不會去追貓,懂嗎?」不幸的是,牠還是長成了一隻沒尊嚴的狗。見貓必暴走也罷,居然培養出更沒尊嚴的習慣:追鳥。當牠第一次朝草地上的鳥衝過去的時候,我眼淚差點飆出來:你嘛看清楚,人家會飛,會飛啊!我幾乎可以聽到那些鳥邊飛走邊狂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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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們家的老狗Happy,平日教養良好,舉止優雅〈優雅到有點假仙〉,從不調皮搗蛋,做錯事只要挨過一次罵,從此絕不再犯,可謂狗界模範生,全家都對牠非常疼愛。

有一次牠的腳受傷,我和媽媽牽牠去看醫生。誰知狗爺一進了診所,上了診療台,馬上就狗格大轉變,從「高貴斯文狗」轉變為「狂犬」模式。拼命掙扎不說,還齜牙裂嘴六親不認,見人就咬。就算給牠戴口罩,牠也有辦法扯掉〈不要問我牠是怎麼做到的,我也覺得很神奇〉。別看牠個子小,力氣大得不得了,一掙扎起來,我跟媽媽兩人合力都抓不住牠,反而被牠抓上好幾道。

獸醫杯杯生氣地罵牠:「真是壞孩子!」讓旁邊的主人在下我無地自容。我家的乖寶貝居然成了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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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雖然一直有朋友問我幾時開台北聊天會,

我也有打算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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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家母幼年時的故事。

光復初年,外婆家位於大街上,一棟狹長的平房裏。那是個三代同堂的大家庭,最年輕的一代是三個還沒上小學的小朋友,正是我媽媽,和舅舅阿姨。

那個年代民生凋蔽,許多人無以為生,淪為乞丐。而外婆家的大家長──外曾祖母是位熱心助人的女性,對這些苦命人總是慷慨解囊,因此家裏天天有乞丐上門。外曾祖母不但自己樂善好施,也規定三個孫兒女,碰到乞丐一定要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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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被老媽和老妹嫌到臭頭,太平淡啦,沒有把乳牛的可愛寫出來啦......拜託,五百字哪夠寫完乳牛的豐功偉業啊?(囧)不過,也託了這篇文章的福,讓我能在繽紛版的「動物鼻子」專欄上發表我家的狗狗趣事,真的要感謝乳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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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牛是一隻流浪狗,瘦長的體型,小小的臉配上大耳朵,毛色是白底黑斑,因而得到這個名字。由於生病,牠被一位好心的售屋小姐送進我妹妹工作的獸醫診所治療。病好以後,那位小姐就付費讓牠留在診所裏等待有緣人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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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到美國旅行,定居在亞特蘭大的阿姨和姨丈熱烈地招呼我,帶我四處觀光。其中一天的行程是去巿區,參觀馬丁路德‧金紀念館。

進城那天天氣很熱,姨丈戴了頂寬邊草帽。本來我們都不覺得有什麼希罕,沒想到沿路上一直有人停下來問我們:「帽子哪裏買的?」「很棒的帽子!」讓我們都有點得意。

只是,下了電車走向紀念館的途中,氣氛就比較緊張了。因為這一區是黑人區,環境比較混雜,治安也差。阿姨緊抓著我的手,小心翼翼。然而還是惹上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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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大廳,正好看到他走出大門。我飛快追出去,大叫:「阿海!」

他停下腳步,「可可?」

一看到他的臉,我眼眶再度發熱,千言萬言頓時梗在喉嚨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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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姐!妳還好吧?我好擔心哦!」佳莉看起來快要哭了,「妳沒事吧?他們有沒有對妳怎樣?」

我已經累得連站都快站不住了,茫然搖頭,忽然想到一件重要的事:「是妳保我出來的嗎?花了多少錢?我一定會還妳的。」

看到她的表情,我心頭一沈,很好,又踩到地雷了。「對不起,我不是故意一開口就談錢的,我知道這樣很討人厭,只是一個不小心又會發作,我以後會更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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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慘到不能再慘了,口袋沒錢,戀情破裂,現在連最要好的朋友都不要我去參加她的婚禮。我是全世界最失敗的人!我活著是浪費糧食!

既然被佳莉嫌棄,我也不能再住在阿敦家了。第二天星期六,我拎著行李離開了那個地方,可憐兮兮地在街上混了一整天,中午就去超商買包子當午餐。超商的書報架上放著一疊徵人的兼職資訊,我連翻都沒去翻。像我這種衰人要是去打工,搞不好會把人家害到倒店。

到了晚上,真的再也走不動了,只好回家。雖說電影公司的人還在,總該可以清塊地方給原屋主睡覺吧?現在只希望運氣好一點,不要碰到老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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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秘訣十九:慎選朋友,不要跟會害你破財的人……哦,這條寫過了。那麼,就改成「堅持到底」吧。不管別人說什麼,都要堅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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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直沒交談,直到回到家裏,他又問了我一次:「妳沒事吧?」

「沒事。」

這是謊話,我絕對不是沒事。我現在心裏亂成一團,腦袋都快漲破了。對於他跟Elle的可疑行為的不安,和被老馬佔便宜的憤怒和驚嚇都還沒消除。而當他來救我的時候,我對他的感激和熱愛徹底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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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開口了,「我們現在正在借用妳的房子,非常感謝。」

哎呀!「你是那位電影製作人,呃,馬先生?」那天我實在太尷尬,沒仔細看他的長相。要命,他居然也認識Elle!

「叫我小馬就好了。」他笑容可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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