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努力保持冷靜,「香香,妳告訴媽,妳是被騙的,對吧?妳跟那個學長沒有什麼,對不對?是他自己單戀妳,跟妳完全沒關係,對不對?」
「他……他說過他喜歡我……」
「妳明知道他喜歡妳,還進他房間?還幫他養貓?」言伯母「哈」的一聲,「妳還真有一手,反正搞曖昧不要錢嘛,追求妳的男生當然是越多越好嘛,是不是啊?」
「香香不是那種女孩!」媽媽氣得滿臉通紅,「香香,妳快點解釋清楚啊!」
我要解釋什麼呢?解釋我不是故意招蜂引蝶,只是單純的笨?
為什麼我明知無法回報學長的心意,卻沒有更堅決地拒絕他?
收到卡片撕掉就算了,何必寄回去給他?
為什麼要答應幫他養橘子?為什麼要進他房間?為什麼要答應拍照?為什麼還要妄想恢復普通朋友的關係?為什麼還要利用他假扮男朋友刺激尤瀚平?
難道真的像言伯母說的,我只是不想少一個追求者嗎?
我不知道,我真的太笨了。
法律實在應該明定「愚蠢」要判死刑才對。
「香香,妳說話呀!」媽媽催促我。
我低垂著頭,「對不起。」
「妳……」媽媽好像快中風了。
言伯母哼了一聲,「從現在開始,不准妳再跟我們家梓書來往。不准打電話也不准寫信,妳給我徹底消失在我們家的人面前!懂了沒有?」
「懂。」
言伯母走出我家大門後,媽媽對著我開砲。
「妳到底在幹什麼?好端端的為什麼弄成這樣?媽沒有叫妳一定要跟梓書結婚,但妳總要拿出誠意好好跟人家交往嘛!妳以前不是這麼亂來的人啊!」她忽然一驚,「是為了尤瀚平對不對?因為他傷害妳,所以妳自暴自棄開始亂搞是不是?妳怎麼會這麼傻?要我講幾遍?那個人不值得!」
我沈默地坐著,讓她痛罵我一個小時。手機響了,我看也不看地關機。等媽媽罵累了,我才進房間。
打開電腦點入學長的臉書,塗鴉牆上就大大方方地掛著那張照片。下面寫著:「投稿獸醫系徵圖入選了,被閃到不負責。」
下面有一堆人去留言。
「恭喜啊,好閃好閃!〈墨鏡〉」
「終於公開了,我還想說你們要瞞到幾時呢。」
「我早就猜到嚕~~前兩天看你們坐在閱報區談情說愛,超甜蜜滴~~」
我的手指僵硬,連滑鼠都握不住。
只是拿橘子的照片給他看,居然就成了「談情說愛」?
這麼厲害的陷阱,我就閉著眼睛跳進去了。
我居然還自以為心機重,利用學長對貓咪的愛心拒絕他的感情,原來被利用的是我自己。怪不得梓書說我還差得遠,我真的差太遠了!
學長還真有一手,剛好撿到一隻貓,他就把握機會就地取材……
一個念頭像閃電一樣劈中我。他真的是「剛好」撿到橘子嗎?然後我跟小藍「剛好」經過?三個人之中又「剛好」只有我可以養貓?
我衝出家門,帶著橘子貓的照片去上次那家寵物用品店詢問。得到的答案是:從來沒有人把小貓丟在他們店門口,如果有的話,他們也絕對不會再丟出去,因為他們店長是貓痴。
這計畫多麼簡單啊!小藍約我喝茶,也是小藍決定時間地點,小藍帶路。學長要做的就是去收容所領一隻貓出來,等在我們必經的路上,假裝剛剛撿到一隻可憐的棄貓。
他們知道我一定不忍心放著小貓不管,他們也知道我不會把小貓交給梓書,因為我告訴過小藍,梓書家裏已經有小虎,不能養第二隻貓。
接下來呢,引誘我拍下照片,再寄給獸醫系就大功告成。我猜他一定還寄去很多愛貓人網站,或是獸醫網站,總之他會確保伯母或梓書看到照片。
梓書早就告訴過我,小藍並不是真的把我當朋友,我沒有聽進去。
他也告訴過我,學長不會這麼輕易對我死心,我還是沒有聽進去。
不聽忠言的下場,就是跳到黃河洗不清。
我背靠著當初撿到橘子的柱子蹲了下來,再也爬不起來。路人紛紛用怪異的眼神看我,以為我有什麼毛病。
我把手機開機看未接來電紀錄,是梓書。他從日本用昂貴的國際漫遊打給我,卻被我掛電話。
我一字一字地輸入簡訊:「對不起,我仔細想過了,我們還是不適合。謝謝你這陣子的照顧,祝你幸福。」發送以後,我又立刻關機。
然後我放聲大哭。
對不起,我們真的不適合。
我只是個醜陋又愚蠢的女人,沒有資格接受你帶給我的溫暖。
就走到這裏為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