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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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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KILLER,不是奇樂~~~~~

部落格全站分類:圖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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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13 週五 201318:28
  • 輔大閱讀心得比賽評審感言(D41)

該如何描寫自己跟一本書的關係?從一開始被吸引,投入時間精神跟它相處試著了解它,它有哪些優點讓人神魂顛倒,又有哪些缺點讓人不太滿意,帶給自己什麼影響,闔上書之後是餘韻綿綿,還是後悔浪費時間……簡直就像一篇愛情故事啊。
 
閱讀跟愛情一樣,是主觀的,甚至任性的。我們當然可以說:「我就是覺得這本書好看,沒有任何理由,不爽咬我啊!」但是,如果想要傳達這份心情,讓更多人了解,甚至受到感動,勢必要多花很多心力。感情、文字和閱讀的角度都要更深入動人,並且獨一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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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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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12 週四 201320:34
  • 下午茶(D40)

我找有賣舒芙蕾的店找很久了,這東西比馬卡龍更少見,而且不能外帶,感覺就是只有大餐廳才有。這兩天終於發現在巿民大道附近有家咖啡店有賣,當然二話不說殺過去嘍。
 
DSC00050
週三是玄米茶口味,形狀非常好看,還附糖漿跟雪酪。據說要先挖一口吃原味,再把糖漿倒進洞裏吃,最後配雪酪,真是有學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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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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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11 週三 201322:12
  • 旅伴(D39)

這小鎮宛如活生生從風景明信片裏跳出來,沿湖而建的房舍色彩明亮溫馨、街道整潔平坦,花圃修剪得宜,怎麼看都像是洋娃娃居住的國度。而那碧綠的湖水,被陽光染上一層金黃,燦爛耀眼,排拒著所有髒污和黑暗。
 
「真舒服啊,」我的旅伴深深地感歎,「也只有有錢人能住這種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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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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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10 週二 201318:18
  • (繽紛最後一次連載)我快被醋淹死了啊(D38)

讀者”難道太帥也是錯”問:我單身很久,好不容易交到一個正妹女朋友,但是遇到一個大問題:我女朋友不養寵物,也不喜歡我的狗。我跟我的狗已經有革命情感了,總不能這樣就不要牠。我希望她能學著跟我的狗相處,但她就是不願意。然後我又想教我的狗去討好她,偏偏狗狗很嫉妒女友,一看到她就狂吠,還咬壞她的東西,差點把我女朋友氣死。她說如果我不把狗送走就要分手,真不懂她幹嘛跟狗計較。總之我現在一個頭兩個大,到底該怎麼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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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繽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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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9 週一 201320:47
  • 〈舊文〉在法院裏(D37)

雖然當初是以「法務人員」的名義考進公司的,但我一直到去年才有機會上法院,體驗真槍實彈的訴訟。
其實信用卡的訴訟是很簡單的,尤其是以前在一般催收組,債務人擺明就是欠我們錢,根本沒什麼好辯的。常常等開庭等了半個鐘頭,真正跟法官講到話的時間不到一分鐘。
基本流程是這樣:
法官問原告〈就是銀行〉:「原告訴之聲明?」〈白話:你有什麼不爽?〉
銀行:「詳依起訴狀。」〈都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地你不會看啊?反正就是他欠我們錢不還嘛!〉
法官又問被告:「被告有什麼聲明?」〈他們有沒有冤枉你?〉
被告:「沒有,我有欠他們錢,但是我現在還不起,希望他們給我減免〈或分期、打折、免收利息‧‧總之說得好像銀行活該被他欠錢一樣。〉
法官:「這個你再跟原告談。○月○日宣判。兩造可以回去了。」
就這樣一個庭開完了。通常我們會趁這機會跟被告談一談,討論還錢的方式,不過根據我的經驗通常是不會有結果的。
基本上這還算是較好的情況,大部分的庭,被告都不會出庭。想也知道,欠了一屁股債,早跑路去了,誰有空來法庭跟你囉嗦啊?這時候我們只需要跟法官說兩句話「詳依起訴狀。」、「請一造辯論判決」就沒事了。總之是贏定的案子,問題是,這種情況贏了又有什麼用呢?
就算被告來了,有時候也會掙扎一下:「法官,那個錢不是我刷的,是正卡〈或附卡〉刷的。」或是:「我們已經離婚了,他刷的錢不應該要我付。」說得很無辜,只是,所謂的正附卡,負的是連帶責任,簡言之就是「要死大家一起死」的意思,不管是不是本人刷的,不管正附卡是什麼關係,離婚了沒有,對方刷的錢,本人就是要負責,說什麼都沒用,法官是不會採信的。所以在這裏岔一下題,各位看倌還是盡量減少辦別人的附卡,或是辦附卡給別人用,除非對方是你絕對信得過的人,尤其是情侶更是能免則免。講難聽一點,誰能保證情侶的感情永遠不會變質?今天兩個人拿正附卡甜甜蜜蜜,哪天翻臉了,對方拿你的附卡去狂買猛刷然後一走了之,一拖拉庫的債全要你來揹,不是太划不來了嗎?
基本上信用卡的案件都是由簡易庭審理,簡易庭有兩個特色,一個是案情簡單,另一個就是案件超多。去看任何一個法官的庭期表,會發現時光重疊的奇蹟:同一分鐘內排四、五個庭。其實用手指想也知道,每一庭光是講前面那幾句話就要花個一二十秒,根本不可能一分鐘內開那麼庭。要是案情再複雜一點,法官多問了幾個問題,當事人再多講幾句話,慘劇就發生了──拖庭。十點半的庭,要是十一點能讓你上去念那幾句台詞就算運氣不錯了。而且銀行案件多,有時候在同一庭會有好幾案,要是運氣不好,一點鐘排一庭,另一庭排在四點,那就註定整個下午要耗在法院裏了。
雖然比悶在辦公室裏好一些,但是呆坐在法院裏沒事幹也是很難受的,要是公司裏還有一堆事要做,那更是心急如焚,如坐針氈。但是一切都是命,還能怎麼辦呢?有些人就會帶小說去看,至於我的解決方案也很簡單,就是帶一本小冊子和一支筆──寫小說。所以往往法官大人在審判長席上面明察秋毫,伸張正義,我坐在下面,筆下的男主角們正在翻雲覆雨,風流快活,連自己都覺得很荒唐。長久下來的心得是,如果不太在乎寫作環境的話,法庭裏倒也不失為一個寫色情小說的好地方,因為絕對不會有人注意到你在做什麼。
說真的,催收的訴訟案件是沒有什麼成就感的,第一、必贏,第二、九成九拿不到錢,等於是死馬當活馬醫的最後一招,就算拿到勝訴判決也不會太高興,要是打輸更是該切腹自殺,唯一的好處就是可以離開辦公室透氣。不過,另外一種訴訟,就是有牽涉到冒用的案件,就很緊張刺激了,這個下回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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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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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8 週日 201320:08
  • 〈舊文〉台式婚禮啪吐(D36)

之前有寫過對台式婚禮的小小感想,認為台灣傳統婚禮都是換湯不換藥,沒什麼特色;經過仔細回想,似乎也不該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即便是制式的婚禮程序,難免因主角跟配角不同,總會有些不同的插曲出現。為此我心血來潮,決定將我參加過最有特色的婚禮列出來跟網路上的朋友們分享。也希望各位大德看了本篇之後,會在寄帖子給敝人之前考慮再三,免得成為啪three的題材。
一、不甘寂寞司儀篇
照理在新娘入場的時候應該放結婚進行曲,我高中同學的婚禮居然是飯店安排的男女司儀對唱情歌,而且還連唱兩首,全都是六年級以下的人聽都沒聽過的歌。最重要的是,唱得頗爛,加上麥克風品質不佳,尖銳的女高音跟麥克風的回音相得益彰,連玻璃杯都開始振動。所以我真的覺得,如果新人真的不喜歡用揚聲器放進行曲,好歹還是請個那卡西吧。
二、致詞者耍寶〈冷〉篇
我的一位律師好友結婚的時候,其中一位證婚人是她的大老闆,相當有名的大律師。證婚人致詞的時候,我們都認為這樣有名的律師一定口才很好,絕對會說出一番精闢的賀詞。而他的致詞是這樣的:
「我要藉這個婚禮,講一個北風與太陽的故事。有一天,北風跟太陽打賭,比賽看誰能將一個旅人的大衣脫掉。北風就先上場,他一直『呼!呼!呼!』地吹,但是非但沒吹掉旅人的大衣,旅人反而把大衣抓得更緊,所以北風就『呼!呼!呼!呼!呼!』地吹,結果還是沒吹掉,然後北風又『呼!呼!呼!呼!呼!』‧‧」
他就在那裏「呼!」了整整三分鐘,呼到麥克風都快淹水了,才換太陽上場:「太陽就越來越熱,越來越熱,熱到旅人身上流汗了,然後又越來越熱,旅人就把大衣脫掉了。脫掉大衣還是很熱,旅人又看到路旁有小河,他就跳進去了。這就叫『永浴愛河』。」
還能說什麼?從頭冷到尾啊!
後來跟新娘談到這件事,她說:「他講話一直就是這麼冷。」由此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律師跟口才沒有絕對關係。
後來另一位律師朋友也結婚了,同樣請她的前老闆致詞。這位老闆是被臨時硬拉上台的,心情不太平衡,毫不客氣給她大吐槽:「我老實告訴各位,這次婚姻是個謊言。因為新郎在第一次見到新娘的時候,寫了張紙條給她:『如果我戒煙的話,你願意嫁給我嗎?』結果他們交往了八年,到今天要結婚了,新郎根本沒戒煙。這完全是詐欺!」差點把全場客人都給笑翻。
三、新郎新娘親自下海篇
前文曾經說過,傳統婚禮的最大缺點,就是身為主角的新郎新娘反而沒什麼人注意。我這位同學可不容許這種事發生,她的婚宴是在中泰賓館舉行,上菜時有上餐秀不說,吃到一半居然新郎新娘換了舞衣上去跳舞!〈好像是國際標準舞〉而且新娘還是腳扭到帶傷上陣,實在是神勇啊!本來嘛,人生難得結一次婚,要是整個婚禮都只能在那邊敬酒,活像讓長輩擺佈的布娃娃,自己反而沒玩到,不是太虧了嗎?準備結婚的人效法一下吧!
最神奇的是,照理婚宴完新人應該累得半死,早早回去休息,我們的新娘卻還在到處拉人去唱歌,反而是我們這些龜毛的客人都招架不住,早早閃人。現在想想,實在對不起她。
四、別出心裁兼省錢兼甜甜蜜蜜篇
這次其實就是前面提過的「詐欺婚姻」。我同學向來很有主見,又嫁了個跟她有志一同的老公,所以她的婚禮絕對跟別人不一樣。
首先,她不像別人花大錢去租禮服,拍一堆永遠大同小異的婚紗照。她的二套禮服都是自己買的,照片是新郎跟搞攝影的朋友合作,在自己家樓頂跟以前的辦公室裏拍一組真正的藝術照。婚禮當天,頭髮跟化妝都是自己來,經費至少省一半。他們的喜帖不像別人都是大紅,而是鵝黃色,中間印著一排他們去歐洲玩的相片,幾個收到的同學都愛不釋手。
通常律師的婚禮都會有很多前輩律師去見證主婚,往往一個接一個致詞,沒完沒了,我同學也不來這套,當她的前老闆吐完槽後,新娘親自致詞。她落落大方地講述他們認識的經過是「一見鍾情」,全場鼓掌聲不斷。
所以我真的覺得:這才叫結婚啊!
五、史上無敵霹靂神勇客人篇
這次是我以前的同事訂婚,新人跟家屬都很正常,反而是我們這些喝喜酒的同事一個比一個離譜。
首先,當客人正在排隊簽名的時候,一位當招待的同事就順便在旁邊發喜餅。當他發到站在我前面某位老伯時,對話如下:
同事:阿伯,這盒是你的。
老伯:我?免了?
同事:不是,這個一定要拿的,給新娘沾喜氣。
老伯:不用了,我是新娘的爸爸。
我差點不支倒地。
宴席中還來了位不請自來的客人,某立委候選人的夫人。這位立委嘛,就是有個偉人父親,卻不得不從母姓,還在鄭余鎮之前撿到「天下掉下來的禮物」那位。這位端莊典雅的夫人要求進來拉票,招待明明婉拒了還是硬闖進來,連新郎新娘名字都不知道也敢上去致詞,講幾句言不由衷的廢話,然後又一桌一桌去騷擾,還裝熟把手搭在別人肩上,到我們這桌時我也不跟她客氣,直接閃開她的手。很抱歉,本人不爽讓陌生人碰!不過我同桌的同事也被我嚇到,算是小小的副作用。
然後宴席快吃完的時候,同桌一位同事看到桌上的洋酒還沒開,決定把它偷偷帶走。老實說,我不確定他是不是預謀的,因為他連塑膠袋都準備好了。慘就慘在這裏,塑膠袋不夠堅固,這位大哥才走到門口,袋子就破了,那瓶酒當場摔破在接待處前面。最妙的是,新娘的父親就在旁邊,親眼目睹整個經過,非常熱心地說:「沒關係,我再拿一瓶給你。」
然後接下來每個客人走出來時都會問:「地上怎麼會有一灘水呀?」
唉唉,本公司的形象呀‧‧‧
今年雖然是孤鸞年,但我很多朋友都不信邪,該結婚的還是照結不誤,眼前我手上就有二張紅帖。在祝福她們一生幸福的同時,還是想建議大家,一生一次的結婚,一定要留下一個難忘的回憶哦!
至於喝喜酒的客人,至少帶個牢靠點的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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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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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7 週六 201318:41
  • (舊文)台式婚禮(D35)

每次喝喜酒,總會有一種錯亂的感覺。覺得結婚的人跟喝喜酒的人好像兩不相干〈好歹也是請客跟出錢的關係吧?〉,主婚人證婚人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排排站在前面像展示品,台下眾人自顧自的聊天嗑瓜子;證婚人嘮嘮叼叼講一堆沒人聽懂的話〈台下聲音還比他大〉;伴郎伴娘表情呆滯,好像在盼望快點結束。
至於最重要的主角,新郎新娘倒是挺自得其樂,一直講悄悄話還吃吃竊笑〈反正沒人在看他們〉,我猜他們可能是在評論客人的吃相。
總之,熱鬧歸熱鬧,卻感覺不到洋溢的喜氣跟祝福。要是能多把注意力放在新郎新娘身上,不是很好嗎?終身大事感覺好像只是吃一頓而已,實在不太浪漫。
在學校的時候,幾個好友紛紛決定以後結婚一定來點不一樣的,頂多先請一次普通的酒席對父母交代,另外再開個party請熟朋友來同樂。結果等畢了業還是一個個向傳統投降,酒席吃了就算。理由很簡單,大家都忙死了,哪有時間搞這麼多東西啊?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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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32)

  • 個人分類: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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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6 週五 201322:05
  • (舊文)下水吧,旁白者!──談「口白人生」(內有劇情大雷)(D34)

當作者、評論家、小說主角齊聚一堂,會是什麼情況?這個構想本身就夠有趣了,一旦真的實現,更是精彩絕倫。
 
口白人生在HBO播出後,電影版上多是叫好之聲,但是卻一直看到有人認為結局很差,這點讓在下非常不解。我認為這結局好得不得了。
 
這個結論是針對艾瑪湯普遜飾演的女作家凱倫而下的,事實上,我個人總覺得凱倫是本片真正的主角。如果光看男主角哈洛的故事前半段,其實是好萊塢演了幾百次的老梗:原本生活平淡無聊的小人物,因為某種契機─例如哈洛聽到神祕女聲預言他會死─而開始改變自己,過著充實幸福的人生。 這種劇情實在不希奇,但是加上凱倫這部分,內涵就整個不一樣了。
 
小說主角哈洛是個生活無趣,有如機器人般的查稅員,但作者凱倫本身又如何?她打一出場就蒼白憔悴,眼神惶惑不安,抽煙抽得像煙囪,生活方式極端不健康。她整天在屋裏晃來晃去,思考如何殺死主角,自己也一副很想死的樣子。電影告訴我們,她得了寫作焦慮,十年寫不出東西,對一個把全部生命投入寫作的人而言,那是何等的折磨,不言可喻。她寫出那麼多文筆優美的作品,自己的人生卻像她的房子一樣, 一片空白。
 
張大春在小說「旁白者」裏藉女主角之口說:「作家都是旁白者,我們天生如此,這是沒辦法的事。I stay aside.」作者對自己筆下世界的心態是很複雜的,一方面是極端鍾愛,一筆一劃精心打造小說世界的一切細節,另一方面卻又冷酷無情地編派筆下角色的命運,悲歡離合甚至死亡。 總之就是冷眼旁觀,事不關己。然而凱倫對現實世界的態度也是一樣。不管再怎麼努力揣摩將死的心情,甚至自己站在桌緣模擬跳樓,她始終無法體會死亡是怎麼回事。她跑到醫院裏去旁觀那些痛苦呻吟的病患傷患,不但完全無動於衷,還抓著護士問:「我要去哪裏才能看到死人或是沒救的人?這些還活著的人對我沒用」; 老實說,真的是走火入魔,自己也病得不輕。人間的生老病死,對她而言不過是一個場景罷了。
 
在此還得再提另外兩個重要角色:首先是達斯汀霍夫曼飾演的文學教授。他有一種奇妙的幽默感,先是因為一句"little did he know"就接受哈洛對他自己是小說主角的猜測, 用各式怪問題排除哈洛所在的文學名著那段實在讓人忍俊不禁。他對哈洛的一連串忠告和評論都是妙趣橫生,完全是用文學評論家的眼光來「讀」和「評」哈洛的人生。
 
書評家的立場比之作者,又更加疏離了。他幾乎是不帶任何個人感情地在看一本書,去分析它的情節架構文法。他只在乎書寫得好不好,才懶得管作家是多麼地辛苦,主角的死活更不是他關心的重點。之前看教授用文學評論的方式在給哈洛當人生顧問還挺有趣,到後來就會知道書評家是多麼冷血。他告訴哈洛,「這本書是傑作,你必須死,沒有比這更有價值的死法。」就為了成就文學傑作,一個人就必須死?這樣的價值觀實在讓人疑惑,是什麼樣的人,可以對一個信賴他的人說出這種話?
 
另一個角色就是昆恩拉蒂法飾演的作家助理。剛開始我不太明白這個角色有什麼意義,她對劇情推展幾乎毫無幫助。仔細回想才發現,她是凱倫的對照。一身黑剛好對比作家空白的屋子,她健康、穩重、優雅、永遠只想正面的事,跟凱倫的虛弱神經質完全相反。但是,對比凱倫的才華洋溢,這女人毫無慧根,簡直沒半點文學細胞,老實說,正常到乏味的地步。她提出的寫作建議都是些看書、去博物館之類的老套,會有用才有鬼。在她的觀念裏,寫作歸寫作,現實歸現實,小說寫不寫得出來都要過日子,當然無法理解凱倫為了寫作燃燒自己生命力的作法。以前被她輔助的作家寫出來的東西是什麼慘狀,讓人不敢想像。但是,就因為她夠實際,應變能力也比凱倫強。即使碰上小說主角找上門這種超離譜的事,她也面不改色。當凱倫面對哈洛的質問而驚慌失措的時候,也是她明智地建議,把稿子給哈洛看而解決了僵局。也許,我們必須要感謝世上有這種活得入世,毫無慧根的人的存在,才能穩定作家動蕩不安的靈魂。
 
現在來談最重要的一點:凱倫為什麼要改結局?
 
當哈洛去找她的時候,她驚歎不已,甚至跪到地上去看他的鞋。這個動作更像是在膜拜,讚美這個她塑造出來的人物。哈洛聽見自己的生命旁白固然是晴天霹靂,對凱倫而言又何嘗不是個大驚嚇?沒有一個作者能預料到這種事的。就在這一刻,雖說她仍然有能力決定哈洛的生死,實質上他早已不再是任她搬弄的棋子,而是一個跟她面對面,活生生的人。當筆下人物跑出了原本設定的軌道,不再言聽計從的時候,作者能怎麼辦?不只是如此,凱倫也開始懷疑起自己工作的意義。為什麼要寫作? 平心而論,寫作其實並不是為了讓世界更美好,只是想把自己內心構思出來的世界跟世人分享罷了。但是如果為了這個理由,就必須寫死一群真正存在的人,這樣值得嗎?
 
最奇妙的是,在這裏小說主角居然也成了她的讀者。他不但讚美她寫得好,更自己選擇死亡,要求她一定要寫完,這對凱倫又是更大的震撼。無論哈洛是為了完成一部鉅著也罷,為了救小孩也好,他已經成了一個真正的英雄人物,他的意志和氣概遠遠超過她當初的設定。既然如此,她又有什麼權利殺掉他?當她寫到哈洛死亡的句子時,終於崩潰痛哭。 因為她已經明白,死亡並不只是小說情節而已,那是真正的悲劇。一筆下去殺掉一個人,這責任有如千斤重。
 
所以她硬是把哈洛拗活了。寫小說最忌硬拗,一拗馬上成敗筆。文學教授勉強給她一句「還不錯」,即使是新手小咖作者也很難忍受自己的心血結晶只得到「還不錯」,意思是「連批評的價值都沒有」,但是成名多年的凱倫卻平靜地說:「我可以接受。」為什麼?
 
她親眼看見自己筆下的人物活生生地站在她眼前,而且變成連她都折服不已的英雄,天底下有幾個作家能碰到這種奇遇?最重要的是,她自己也在哈洛的人生裏確確實實地扮演一個角色,並為他流下真正的眼淚,再也不是事不關己的旁白者,沒有比這更幸福的事。所以,結局不搭調,so what?小說不是傑作,so what?
 
在片尾,我注意到其中一個鏡頭:向來只坐在游泳池旁當救生員的教授,終於戴上鼻塞,噗通跳下水。我相信這鏡頭是在對作家和評論家說:不要再stay aside了,偶爾也自己下去吧!
 
已經很久沒看過這樣回味無窮的好片了,對威爾法洛也有些改觀,以前只要看到電影預告裏有他就會興趣缺缺。只是看完還是有些疑惑,在凱倫原本的小說裏,哈洛是為什麼會忽然改變生活呢?還有那通電話原本要打給誰呢? 不過這種小細節應該不重要吧。最重要的是,原本迷失的哈洛和凱倫都找回了自我。所以,雖然不容易,自己的人生還是自己來做口白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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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515)

  • 個人分類:看戲的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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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5 週四 201318:13
  • (舊文)讀安娜卡列尼娜(D33)

由於在下一直深感自己書讀得不夠,最近終於痛下決心努力讀經典文學以補充基本功。一開始就朝超厚的「安娜卡列妮娜」上下兩集磚頭書進攻,看得眼睛很累,不過還真的挺過癮。
說真的,能夠讓人這麼想扁他的男主角還真是少見。我說的是那個在兒童百科全書裏被列為「正面形象」的列文。實在搞不懂,「純情」跟「自鳴清高」的界限到底在哪裏?只要碰到一點點小事就認為他純潔愉快的心情被破壞,然後看每個人都不順眼,他是幼稚園沒畢業啊?自己念到大學,居然說出「反正我不會送我的小孩去上學,所以沒必要蓋學校」這種話,醫院他也不想要,這是哪來的老古板?虧他還是念科學的哩!求婚被拒絕了,就氣呼呼地說「絕對不原諒她」,笑死人了,拒絕求婚本來就是女孩子的權利,哪輪得到他原諒?就算對方後來被花花公子拋棄,也不表示他就有資格鬼叫。然後居然還瞧不起他哥哥的情婦,說人家是「可怕的妓女」?喂喂喂,也不看看是誰在他老哥病得半死的時候一直在旁邊照顧,他自己什麼事都沒做,叫個屁啊!再看他去探望他老哥那段,實在是可笑得不得了。他死不讓他老婆看到病人房裏的狀況,說是怕嚇到她,結果他老婆不到幾分鐘就掌握局面開始照顧病人,讓他像個呆子一樣站在旁邊,簡直是丟人丟到家。活該他變成妻管嚴,沒用的男人。
總之他就是個意見特多,超級固執,心胸狹小,控制慾強卻又容易被別人牽著鼻子走的大笨蛋。
他只說過一句有點道理的話:「人只會在跟他有關的範圍內關心公益,不會為了理想去做。」這話雖然不一定對,卻很符合人性。一個人要是開口閉口理想理想,未免太高調了些。
還有他對信仰的態度。他從來不進教堂不做禮拜,只有在特別害怕無助的時候,例如老婆生小孩,或眼看雷電大作,家人卻還待在樹下 ,他會忍不住祈禱上帝幫助他。等到緊急狀況結束後,他那種熱誠的信仰又會馬上消失。對我而言這才是宗教的正體,人因為害怕或無力而求助於更強大的力量,並因此得到心理支柱讓他度過難關。這完全出於直覺本能,沒有一點虛偽。一個整天沒代沒誌滿口「上帝」「佛祖」的人只會讓我雞皮疙瘩掉滿地,尤其是把他那套硬加在別人身上的人更是討人厭。我更欣賞列文他老婆吉蒂的想法:「他那麼慈愛善良,怎麼可能會是沒信仰的人?」一個人內心深處支持他走下去待人接物的價值觀,就是他的信仰,而不是說跟別人背一樣的教義 ,參加一樣的儀式就叫做信仰。所以我認為每個人心裏的上帝或神明都是不一樣的,那些一口咬定自己的神才是真神的人簡直可笑至極。
而在故事最後,列文在某一瞬間覺得自己大徹大悟了,他滿懷感性地認為自己已經脫胎換骨,以後絕對不會再跟大哥鬥嘴,不會再對管家發脾氣,不會再兇自己老婆;結果等到那個神奇的時刻過去後,一切照舊,繼續跟老哥鬧彆扭,被管家氣得跳腳,對老婆大小聲。唉唉,人沒那麼容易得道成仙啦,孩子!
我不懂的是,托翁在這部作品裏呈現的宗教觀和人生觀都是相當實際中肯,後來的「傻子伊凡」卻強調傻人一定有傻福,有信仰就會得救,迂得讓我頭昏眼花。莫非是他寫「伊凡」的時候心情特別差,所以嚮往童話世界般的天堂‧‧
至於安娜,就真的是個不折不扣的悲劇了。說真的大家都知道,歐洲的貴族是有志一同的淫亂,每個人都嘛情夫情婦一堆,離婚分居的夫妻也一大把,根本沒人有資格指責安娜。偏偏她犯了個大忌:沒離婚又跑去跟情夫同居,把只能做不能說的事給搬到檯面上,難免就會變成過街老鼠被人指著罵。而佛蘭斯基呢?他一開始雖然也背上通姦者的罪名,但是沒多久又是一尾活龍,有錢有社會地位,社交界照樣歡迎他,一堆貴族小姐想嫁給他,根本不痛不癢。安娜說過很多遍,她除了佛蘭斯基的愛之外就什麼都不剩, 他卻沒有好好體諒她的絕望跟孤立。女人有了,孩子也生了了,他接下來又想要社交生活,想要自己的事業,想要從政,總之就是要他 「男子漢的獨立自主」,好像只要他沒搞外遇就很對得起安娜了。所以安娜會不安忌妒到歇斯底里,也是可以理解的。糟就糟在,這種時候歇斯底里恰好是大忌。憑她的魅力要抓住佛蘭斯基應該是很容易的事,而佛蘭斯基其實也是相當愛她,問題就是她把自己逼到瀕臨崩潰,只會把事情越弄越糟。不管是哪個年代,要男人天天守在女人身邊談情說愛都是不可能的事啊!〈要是真有這種男人才煩人哩〉
該怎麼說呢?雖然很難做到,但是當一個人一無所有只剩下一根稻草的時候,她應該要好好呵護那根稻草,而不是天天對著稻草抱怨為什麼它不是一棵大樹。
不過有一點我就真的很不懂了。原本安娜的老公都已經答應離婚了,為什麼她反而不肯離?因為捨不得孩子?但是她就算不離婚還是得不到孩子啊。基本上人在心理受到壓力的時候,會想要逃避不去解決問題,這是常態,如果她不離婚繼續窩在家裏跟老公大眼瞪小眼,這我可以理解。但是她有勇氣公然拋夫棄子跟著佛蘭斯基跑去義大利,卻沒勇氣離婚,這又是什麼道理?是她昏頭了,還是她不願失去已婚婦人的身份?只是這種時候還掛著個婚姻關係,對她只會更不利而已。或者是她想到義大利考慮清楚再決定,甚至於她根本就希望再也不要回來?這裏我實在是百思不得其解。
說到人在壓力下的反應,安娜的其他作法倒是讓我很有親切感。明明知道事情不能再拖 ,明明兩個人都很苦惱,當別人給她建議她卻一概否定,因為人家不明白她的痛苦。而當人家問她到底想怎麼做的時候,卻又不住口地說「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這樣別人就算想幫她也無從幫起。基本上,這種時候所謂的「不知道」只是一種藉口,她並不是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只是她的心願太誇張不可能實現,她也說不出口。她希望的是她可以什麼都不用做,等情況自己好轉,例如她老公暴斃或是社交界的人忽然全部轉性接受她之類的。人在面臨困境的時候,總會認定自己飽受壓迫,毫無選擇餘地,只能呆呆坐著等待毁滅或等待奇蹟。其實真的沒有選擇嗎?老實說,不願意選擇的成份比較大。因為「做選擇」意味著「放棄」或是「犧牲」,都已經壓力太大了,還要她去「放棄犧牲」不是要她的命嗎?況且萬一選錯了,後果就得她獨自承擔,這可不是好玩的。所以她寧可坐困愁城,緊抓著現況不放,就連她的痛苦她都不願放開。
實不相瞞,我現在只要聽到有人在面對人生大事還一個勁兒地說「我不知道」的時候,下意識就會直覺把它翻譯成 「我不想負責」。
其實這也是人性啦,越重要的事越擔不起風險,自然很難下決心。只是有些情況是不容許猶豫不決的,而且越做不了決定的人越愛發牢騷,越發牢騷就越容易失去朋友,讓自己更孤獨,結果只是惡性循環而已。以上是我在為自己亂七八糟的生涯規劃痛苦十幾年之後得到的小小心得,順便感謝一下那些還願意理我的朋友們。
總之最後安娜做了最壞的選擇,而且沒有後悔的餘地。我向來認為拿自己的生命來懲罰別人是犯規的舉動,尤其是在某個外遇的男人自殺,罪過卻得讓女人背的事件發生之後。佛蘭斯基對安娜的痛苦是有責任沒錯,但是責任並沒有重到必須背負一條人命的地步,況且他會在安娜死後上戰場求死,表示他多少還是愛著安娜,安娜懲罰了一個對她有感情的人,而真正迫害她的社交界卻不痛不癢,這到底是在幹嘛?不過她家人的態度我倒是有點欣賞,她老哥還是非常親切地跟佛蘭斯基打招呼,沒把安娜的死怪在他身上。也許是因為佛蘭斯基是即將上戰場的人,不過這種風度確實值得嘉獎。相對於某些人,因為家裏有人過世就以受害者自居,理直氣壯指著別人罵,安娜的老哥真是太明理了。
基本上這部小說雖然厚,但是情節嚴謹,除了因為年代和國情讓我有些地方不太懂之外,大致上讀得很順。可惜的是字太多,來不及記下名句,只有開頭第一句:「幸福的家庭都很相像,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還真是蠻帥的說。名作歸名作,這種分成兩個對照的主題,兩個主題間只有一點點聯繫的寫法,現在大概是不能用了吧。我決定下次再來挑戰「戰爭與和平」,相信一定也會有不少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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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4 週三 201322:24
  • 不同年紀的不同飢渴---談《襲擊麵包店》(D32)

麵包

《麵包店再襲擊》是第一篇讓我發現「原來村上春樹也可以這麼有趣」的小說,在那之前村上給我的感覺一直像是禁忌森林裏的人馬,講話很深奧很有道理,只是完全聽不懂。其實一開始我也不是完全看懂《再襲擊》,只是不懂歸不懂,狂笑聲卻沒停過。這回順利買到精裝本,連原本沒有台版的前篇都看到了,只能用一個爽字形容啊。
 
本來以為都已經看過後篇了,前篇可能會很無趣,結果剛好相反。無論是少根筋的歐巴桑或是處變不驚的老板,都超級有梗,笑得我肚痛。害我很好奇,如果真的被這位老闆詛咒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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