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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謝謝大家支持本書,請先讓我唉一下:本來想把書名叫做「當機車碰上小人」的,結果親愛的小編說「好像無厘頭笑劇的名字」。我真的是沒有取名字的天分啊〈泣〉。

在母校附近的小巷裏,曾經有一家小小的咖啡館,叫做「Peter’s」。它的光線永遠昏暗溫柔,有小小的桌子和小小的桌燈,空氣中永遠是咖啡和餅乾的香味。每次進到裏面,就覺得時間彷彿停住了一樣,外面的世界的吵雜全成了夢境。

我和幾位好友都很喜歡這家店,有空時就帶著一本書獨自過去消磨時光,或是結伴去那裏聊天談心。有位同學原本在店裏打工,因為太喜歡它,甚至跟幾個朋友合資將店頂下來經營,那時還成為我們班上的大新聞。可惜學生終究要畢業各奔前程,「Peter’s」終究還是難逃停業的命運。

這麼多年來,「Peter’s」只是偶爾會浮現在我意識的角落,很少真正想起它,更不曾想到要為它寫一個故事。直到這次,寫到最關鍵的時刻,我忽然想到,一段找不到出口的感情重新發酵的場所,應該就要在這樣的地方,一個可以讓人完全放鬆的地方。

能夠把「Peter’s」寫進去,我真的非常高興。仔細回想,那裏的氣氛,應該就是「青春」的氣息吧。

以前一直很納悶,為什麼大家老說「好朋友不要談戀愛」呢?除了「萬一分手連朋友也做不成」這個最大的理由之外,還有別的壞處嗎?後來我仔細想了想,一旦友情變成愛情,舊的默契就不再適用,新默契卻不知該如何建立,這才是苦惱的來源吧。

即便如此,這種事情卻還是層出不窮。理由無它,會跟一個人成為好友,表示對方身上一定有自己喜歡的地方。既然是好友,一定有相當的信任基礎。就算一開始不會對朋友產生遐想,一旦環境心情有所改變,就很有可能擦槍走火。

對「男女純友誼」這種東西,我向來認為只有九成是友誼,剩下一成是憑良心。所以,對於老愛用「只是朋友」來打發自己戀人的人,無論是「勇氣」的阿廣或是「機車小人(暫定)」的小穎,我都很難茍同。友誼雖然可貴,一旦對戀情產生影響,還是做個取捨比較好吧?畢竟沒有人喜歡被戀人的好友扯後腿呀。

畢竟人心是脆弱的,已經發生的感情要隱藏實在很困難。就我聽過的例子,愛上自己好友的人,到頭來幾乎是鐵定做不成朋友。真的只能用阿雷的那句話來作結:不是誰的錯,只是緣份的期限到了。

期限到了以後該怎麼辦呢?我想,要不就是心平氣和地分開,再不然,就丟掉過往重新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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