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好心沒好報......
 
-----試閱-----
 
「我撿到皮夾的時候,裡面就是空的了。」
 
在學生會辦公室裡,何睿哲無奈地說。
 
朱明振向學務處報告,說他皮夾裡原本有兩萬塊的補習費,但何睿哲只還他一個空皮夾。
 
而且何睿哲撿到錢包沒有拿去失物招領處,而是帶回家隔了一晚才還,感覺很奇怪。
 
因為這幾個疑點,何睿哲自然成了第一號嫌疑犯。
 
他在學務處被盤問了半天,因為主任沒有證據證明他偷錢,沒有報警也沒有任何處置就被放了回來。
 
只是,他也沒有從偷竊嫌疑犯的名單上移開。
 
天已經全黑,但學生會幹部沒有人離開,就連不是幹部的虹翼和噹噹也來湊熱鬧。
 
「真是莫名其妙!」香儂氣憤地說:「小哲家裡那麼有錢,怎麼可能會去偷錢?」
 
「這種抗辯理由是不成立的,香儂。」周峻華疲倦地說。
 
家裡有錢,並不等於絕對不會偷錢,所以講了等於沒講。
 
何睿哲誠實地說:「其實也不一定啦。如果是二十萬的話,我也不能保證完全不會動心,至少腦子裡會起一下貪念。但是兩萬塊只不過是我一個月的零用錢,真的沒必要。」
 
周峻華忍住從他頭上巴下去的衝動。「你有種就去跟主任把這話再講一遍。」
 
「問題是誰會那麼笨,偷了錢又親手把空錢包還回去?往地上一丟不就好了?」小柚提出一個比較合理的抗辯。
 
「說是這麼說,但是還是動不動有人撿到錢包送警局被懷疑。」虹翼遺憾地說。
 
「所以我說應該拿去失物招領處,你偏不聽。」周峻華說。
 
「如果我拿去了,現在是不是換招領處的人被懷疑?」何睿哲伸了個懶腰,「算了吧,反正沒有人有證據說我偷錢,也不能把我怎麼樣。」
 
周峻華冷笑,「就算有證據,他們還是不能把何大少爺怎麼樣。」
 
「峻華你太過分了!」香儂抗議,「小哲才不會偷錢呢。」
 
「問題是,不是每個人都這麼想。」周峻華起身,「到了明天,『何睿哲偷錢』的傳言就會傳遍全校了。」
 
「無所謂,隨便別人怎麼想。我心中那純潔光明的正義火炬是不會因為幾句誣陷而熄滅的!」
 
「是啊,只是把你的腦漿蒸發掉而已。」周峻華冷冷地丟下結論,宣布散會。
 
何睿哲跟虹翼和噹噹一起走出學校,他看起來一派輕鬆,似乎正義火炬還在熊熊燃燒。
 
------試閱結束
 
教主云:是說,到底為什麼動不動有人撿到錢包送去警局還被當小偷?是什麼樣的小偷會喜歡去警局留下姓名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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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賣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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