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小翎終究是沒有把鏡子燒掉,他沒有那麼堅強。整整兩個禮拜,他把鏡子合起來擺在桌上,不再帶去學校,也不再打開。彷彿跟他心有靈犀,那天之後千秋一次也不曾出現,簡直就像是從未出現過。 他們的關係原本就是如此,隨時會灰飛煙滅,連個痕跡都不剩。 小翎變得鬱鬱寡歡,話也越來越少,有時甚至一整天說不到十句話,朋友們都懷疑他吃錯藥了。 他知道自己正在後退,逐步退回以前那個怯懦自閉的自己;經過許多奮鬥才嬴得的自尊和人氣,像沙一樣一點一滴從指縫間流走,但是他無能為力。 不管被別人如何鄙視,千秋都會站在他這邉;遇到困難的時候,千秋永遠想得出辦法幫他解決;心裏有什麼煩惱想不開,被千秋一叼念,不想通也不行。有人守護的感覺是何等幸福,何等安心,然而當他深深迷戀上這種滋味時,殘酷的現實卻赫然攤開在眼前:一切都是假的。 全是假的,沒有任何人,任何方法可以為他證明千秋的存在。 因為沒有人愛,乾脆自己幻想創造一個朋友,這樣的自己簡直是可悲到極點。 每天對著鏡子自言自語,難不成他還能變成水仙花嗎? 這陣子沒人跟蹤他,也許只是他沒發現,然而此時的他一點也不在乎了。早晚要進精神病院的人,還有什麼好怕的? 他滿腔鬱悶,完全沒有重新振作的打算,不過別人可沒那麼容易放過他。 星期五早上,阿輝伯最後一次提醒他,明天要記得參加跟中山美女班的聯誼,一起去淡水玩。小翎本來想說他不去了,卻在對方兇狠的目光下噤聲。 阿輝伯拍拍他肩膀:「好了,你明天還得負責帶動氣氛,拜託你嘍!」 小翎心想:合著他成了專業耍寶員? 望著窗外晴朗的天空,忽然有種預感:明天會下大雨。 第二天果然下雨了,一群人才剛踏出捷運站,馬上給傾盆大雨逼了回來,只好困在餐廳裏聊天。 中山那班女生的確長得不錯,但小翎實在受不了她們好奇的目光和竊竊私語聲,簡直把他當成博物館的展示品。他憤憤地想:要是哪個傢伙敢問他「你們這種人會不會吃醋」,他一定一巴掌甩過去,管他什麼憐香惜玉。 他們班男生的心情也很不好,因為女生的注意集中在小翎身上,他們全成了活動佈景。小翎看著同學們陰沈的臉色,心知這次聯誼是完了。 在這種悶到最高點的情況,他無聊地把視線轉向餐廳門口開始數人頭。不料這舉動卻讓他看到了驚人的景象:一對年輕男女並肩走進餐廳,無視濕淋淋的天氣和擁擠的人潮,有說有笑地就座,女孩拿手帕幫男孩擦肩膀上的雨滴,男孩對她溫柔一笑,一舉一動間全是甜蜜。 的確是幸福的一幕,問題是,那女孩是「北一女奧菜惠」李詩云小姐,男方卻不是蔡志恒。 這一下有如五雷轟頂,轟得小翎動彈不得。 這是什麼意思?到底是什麼意思?那男的是她哥哥嗎?還是很久不見的親戚?也許只是童年玩伴,約出來敍敍舊‧‧ 不要傻了!他大罵自己,事實擺在眼前,明明就是那回事,不是嗎?這個榮獲美女青睞的幸運兒,搞不好正是那位建中足球健將呢! 怒火迅速昇起,虧他還在志恒面前幫她說話,扯什麼「越無辜的人越怕被冤枉」,搞了半天事實就是事實,有所隱瞞的人就是心虛!不用再狡辯了! 頓時有種衝動,想衝過去狠狠賞那水性楊花的女人一耳光,再把她拖到志恒面前讓他看看她的真面目。 各位男性同胞,在你們批評同性戀者「違反自然法則」之前,先張大眼睛看看女人是什麼樣子吧!被這種無情無義的生物耍得團團轉,這就叫「自然法則」嗎? 「陳少翎!陳少翎!」 小翎回過神來,才發現滿桌的人都在看他。 中山的康樂股長噘著小嘴:「你是怎麼了啊?都不講話,叫你好幾聲也不應!」 她的一個同學附和:「對嘛,就算你們這種人不喜歡跟女生打交道,也不用擺臭臉給人家看啊!」 全體男生不約而同心想:這年頭的女生講話真是直接啊‧‧ 小翎定了定神,忽然生出一個念頭,微微一笑。 「不是啦,老實說我最近在煩惱一件事,一直不曉得該怎麼解決。還是你們要幫我提供意見?」 「好啊,說來聽聽。」 「如果有一天你們無意間發現,你們好朋友的另一半背著他偷吃的時候,你們會怎麼處理?」 氣氛立刻被炒熱了:「劈腿啊?好噁心!」 「對嘛!」 男生個個八卦細胞大活躍:「喂,是誰的女朋友劈腿?我們班的嗎?」 「是不是志恒學長?」 小翎不耐煩地說:「這不是重點啦,快點跟我講你們會怎麼辦!」 「身為朋友,當然要告訴他。」 「對呀,如果換了是我,我也希望我朋友告訴我。」 「被人戴了綠帽子還不知道,這算什麼?」 女生也紛紛附和:「對啊,應該要告訴朋友才夠道義。」 「那個劈腿的人太過份了,當然不可以放過他。」 有一個比較冷靜的人開口了:「可是這樣好像在挑撥離間,不太好耶。」 「事實就是事實,哪叫挑撥?」 「還是先蒐集證據比較好。反正現在手機很方便,先把他劈腿的證據拍下來,再拿給朋友看。」 「可是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應該讓他們自己解決,外人不要插手比較好。」 立刻有人反駁:「你朋友都被曚在鼓裏了,要怎麼解決?」 「他總會發現吧?到時候他們自己談一談,也許感情還能挽回也不一定。要是被不相干的人告密,十之八九會分手的。」 「都已經被劈腿了,還有什麼好挽回的?換了是我才不要哩。」 「也許劈腿的人他有什麼理由‧‧」 「有再多理由都不行!」 小翎聽著眾人的激辯,心中也在交戰著。如果千秋聽到這件事,他一定會帶著嘲諷的笑容,不屑地說:「被劈腿也是蔡志恒自找的,你管他那麼多做什麼?你早就沒有權利擔心他了!」 的確,他本身的動機並不純粹。做這種事真的是為志恒好嗎?還是只是為了他自己的私心? 向志恒告密,就可以成功地拆散他們,正是他最想要的結局,但卻會讓志恒痛苦。當年千秋向佳沅揭發他女友,結果是把佳沅推入深淵,連帶地加倍恨他。難道他真的想重蹈千秋的覆轍嗎? 想到千秋,有如傷口上被灑了鹽,痛得像要燒起來。 他幹嘛要管千秋的想法?真正的「葉千秋」早就不在世上了,他家裏那個東西只是他自己製造出來的幻覺,是他全身愚蠢細胞的結晶體,千、秋、根、本、不、存、在! 他陳少翎,終究只能靠自己,一切自己做決定。而此時他最想做的,不就是阻止那女人繼續傷害志恒嗎? 這時,一個女生打斷了他的胡思亂想:「我問你,你覺得你朋友他有可能會原諒另一半劈腿嗎?」 小翎仔細研究了一下志恒的個性,做下結論:「不可能。」 「那就告訴他吧。」 「說得好,謝謝大家。」小翎站了起來:「很抱歉,我得先失陪了。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做。」 一個小時後,小翎出現在三二一的教室門口。他的臉色像鉛灰的天空一樣陰沈凝重,牛仔褲膝部以下濕了一大片,活像剛從水池裏爬出來。 正在自習的志恒驚異地走出來接他:「你怎麼了?為什麼突然跑來?」 小翎看到他眼神清澈無垢,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背叛渾然不知,不禁胸口抽痛。頓時有些遲疑:真的要做嗎? 轉念一想,那對狗男女現在正在淡水的餐廳裏甜甜蜜蜜,若是放過他們豈不是太沒天理? 更何況他都已經走到這裏了。 「我今天去淡水,看到一件很嚴重的事,我覺得一定要告訴你。但是你要答應我一定要保持冷靜,不能做傻事。」 「什麼事?」聽到這話,再遲鈍的人也知道大事不好了。 「你先答應我。」 「‧‧好吧。」 小翎掏出手機,叫出一張照片:「自己看吧。」 那天晚上小翎一直到十點半才回到家,不可避免地又被父親念了一頓。不過他實在太累,根本是左耳進右耳出。 整整一天,他都陪著志恒在台北街頭漫無目的地亂逛,說「陪」也許不太恰當,事實上是志恒在前面快步疾走,他跟在後面,拼了老命保持二到三公尺的距離。從頭到尾志恒都沒回頭,一句話也沒說,他也就保持沈默不去打擾他。跟著他沒有別的原因,只是要防止他做傻事。秋天的雨滴拍在身上,地上的水漥濺濕了鞋襪,帶著腐味的寒意從腳底一路滲到心裏去。 他們原本沿著忠孝東路一直走,走到頂好商圈,志恒臨時起意跳上路邊停的一台262,跟著堵塞的車陣繞了一大圈。在環亞前面下車,又沿著南京東路走回來。總之走走停停,有時坐車有時下車,全看志恒的心情。直到晚上九點,在保安宮前面,志恒回頭對他說了一句:「我要回家了。」兩人這才分別。 當小翎回到家裏,兩條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然而這一天的戲碼還沒結束:回到房中,赫然發現放在桌上的鏡子不見了。 他衝出房間:「媽!我的鏡子呢?我書桌上的鏡子呢?」 媽媽想了一下:「哦,那面鏡子啊?我想想,下午的時候,我眼睛進了睫毛痛得要命,急著找鏡子,就到你房間去拿了。可是我忘記放在哪裏了‧‧」 小翎差點當場瘋掉,幾乎把整個家都翻過來,最後才在廚房抽屜裏找到了那面傷痕累累的紅鏡子。父母看到他為了一面鏡子激動成這樣,臉色都不太好看。 媽媽說:「你一個男生幹嘛這麼愛照鏡子?而且還是紅的,又磨成這樣,這鏡子到底是哪裏來的?」 爸爸就更不客氣了:「是不是哪個女生送你的?身為學生不曉得要好好念書,只曉得交女朋友,你以後到底是想怎麼辦啊?」 小翎心想:爸,過不了兩年,你就會求我交女朋友了。 「媽,我在房間放鏡子,是因為我也常被睫毛扎到眼睛,非常非常痛,所以要先準備好;我買紅鏡子,是因為店裏只剩紅色;我有一次不小心把它掉到水泥地上,所以磨得一塌糊塗,我會這麼激動,是因為我最討厭東西憑空消失。還有,爸,這年頭不會有女生白痴到送男生鏡子。晚安。」 回到房裏,他終於再度把鏡子打開,那張熟悉的臉隨即浮現。 「喲呵,你妄想症治好了沒呀?還是在期待帥哥心理醫生出現?」他看到小翎的臉色,收起了玩笑:「你怎麼了?」 「我‧‧」小翎嘴唇微顫,勉強擠出了一句話:「我這輩子再也不要聽到『愛』這個字眼。」 然後,彷彿這一天的奔波和心中的寒冷交融,化成了眼淚,他哭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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