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家母幼年時的故事。

光復初年,外婆家位於大街上,一棟狹長的平房裏。那是個三代同堂的大家庭,最年輕的一代是三個還沒上小學的小朋友,正是我媽媽,和舅舅阿姨。

那個年代民生凋蔽,許多人無以為生,淪為乞丐。而外婆家的大家長──外曾祖母是位熱心助人的女性,對這些苦命人總是慷慨解囊,因此家裏天天有乞丐上門。外曾祖母不但自己樂善好施,也規定三個孫兒女,碰到乞丐一定要捐錢。

當年,三個小孩子一天可以拿到一個二毛錢硬幣當零用錢。外曾祖母的這條規定,對舅舅和阿姨算不了什麼,因為他們總是一拿到錢,就用最快速度拿去買零食花光光;但是我媽媽就苦了,因為她不愛吃零食,那時代也沒有玩具可買,錢拿在手上還沒想到怎麼花,乞討的人就來了,只得眼巴巴地把錢交出去,一次也沒用到。當了許久的過路財神,母親大人越來越鬱悶。

有一回,又來了位太太上門乞討,媽媽此時已經忍無可忍,心生一計。趁著四周大人沒注意,她偷偷靠近那位太太耳邊,輕聲說出她天縱英明、獨一無二的解決方案:

「妳唔倘找無〈妳可以找錢嗎〉?」

那位太太一口答應,「有哦,有哦。」

於是我家娘親拿著找來的一毛錢,飛也似地跑出去買零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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