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這三個字他光聽到就反胃,沒想到這種人一直在自己身邊,而他居然渾然不覺!

這一年來,小翎究意是用什麼眼光在看他?一起游泳的時候,一起沖澡的時候,他是不是一直在偷瞄他的裸體?偶爾一起過夜時,他是不是會趁自己睡著,在他身上又摸又親?

只要想到這裏,他就會五臟翻滾,恨不得連腸胃都一起吐出來。

以前聽說有些學校會把比較娘娘腔的男生毆打至死,他還覺得這些人未免太野蠻,幹嘛沒事用暴力解決呢?等到自己遇到了,他才知道,有些人就是會讓你恨不得好好捶他幾拳才甘心。

後來小翎休學了,他總算鬆了口氣,心想他們從此井水不犯河水,就讓他再去糾纏別的男人吧。沒想到一年過去,陳少翎重返校園,開學第一天就搞得驚天動地,竟然從此成為學校的風雲人物。

他們是男校,學生又是經過篩選的優等生,照理不太可能會有「校園偶像」出現。知名度較高的學生不是「校方走狗」班聯會主席,就是某某大官大老闆的兒子,而這些人往往是同學厭惡的「嘔吐對象」。偏偏這位陳少翎同學,居然輕而易舉地就贏得了許多同學的注目與支持,儼然新一代青春偶像的架勢,就連心如止水〈才怪〉的高三學生,每天到學校討論的第一件事不是小考的答案,而是前一天陳少翎又做了什麼好事。

他最近的英勇事蹟,就是拿著一把五百萬保障的大雨傘,跑到二樓的露台上練習跳傘。雖然雨傘中途開花,讓他摔了個鼻子著地,外加被教官與導師各狂電一個小時,他仍然得到了許多掌聲。

志恒由於個性海派喜歡交朋友,對大小事務總是熱心幫忙,因此交遊廣闊,知名度也算相當高,但從來不曾像小翎那樣大出風頭。對於小翎嘩眾取寵的行為,他除了不屑,總有幾分吃味。

更糟的是,經過那件烏龍送花事件,他一時不察主動跑去找那變態談判,當場吃了悶虧不說,更引來一群多事的人,老愛有意無意把他跟小翎的名字連在一起,著實讓他切齒痛恨。而始作俑者陳少翎本人,反而一副置身事外的嘴臉,彷彿這一切全不關他事。每次在校園中不期而遇時,小翎不是對他視若無睹,就是朝他露出優雅甜美的笑容,卻又含著強烈的嘲諷,當真刺眼至極。

他最恨被人看不起,尤其對方是那個人,更讓他火冒三丈。

憑什麼?他憑什麼這樣看輕他?他也不想想自己是個違反自然定理的同性戀變態,早晚要遭天譴的,憑什麼活得這麼理直氣壯?這還有天理嗎?

當年被他鄙視的人,現在變得比他更光鮮亮麗,還反過來有意無意對他示威,這叫他如何忍受?

最不幸的是,他正處於最緊迫的高三時期,抽不出時間精神跟這臭小子幹一場。

然而,不管再恨,再不屑,他就是不能不注意小翎。那股「全世界他最偉大」的氣勢,還有天塌下來都不怕的自信,彷彿由他內心深處滿溢出來,讓人無法忽視他的存在。

還有,小翎身上那股陌生的違和感始終揮之不去。他身上沒有半點他們兩人曾經相知相惜的痕跡,彷彿那段過去全部被他擦掉了,不,是根本不存在。根本沒有害羞、內向又溫和的陳少翎這個人,從頭到尾就只是一個粉墨登場的演員在演戲玩弄他。就像「驚悚」裏的愛德華諾頓一樣,把李察吉爾耍得團團轉之後,一眨眼馬上換上一張完全不同的臉。

這種感覺,比當年他發現小翎的真面目時,那種強烈的震驚更難消化。當時他只覺得自己被欺騙了;現在他知道自己被雙重欺騙。當陳少翎一臉鄙夷地告訴他「你從來沒真正認識過我」時,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羞辱。雖然在身體上,他沒讓小翎佔過便宜,精神上他卻被侵犯了。

「可惡!」他齜牙裂嘴地咒罵。一抬頭,這才發現全教室的人都被他驚動了,大家都在瞄他。他尷尬一笑,將注意轉回書本,發現他看同一頁看了半個鐘頭,還是沒半點進展。

志恒歎了口氣,心裏明白,他一時還擺脫不了這個名叫「陳少翎」的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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