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詛咒假面的冷笑」的圖片搜尋結果

 

之前寫了一大串「吐槽為推理之本」,雖然罵得很毒,心裡也是有點愧疚:一直損人對自己有什麼好處呢?總該寫些有建設性的東西吧?

 

做為一個很想寫推理但腦力杯具的推理讀者,我整理了一下從吐槽中得到的心得:

 

所謂推理呢,最簡單的解釋是偵探跟犯人的鬥智,當然也是作者和讀者的鬥智。犯人設下各種謎團困住偵探,防止偵探追查到他身上。而作者則是要困住讀者,讓讀者為偵探的智力折服。

 

所以謎團必須離奇,偵探解謎必須合理,說來說去就是寫作者整天掛在嘴上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無論是謎題本身或解謎過程,都要符合這八個字。

 

正因如此,推理小說不能犯的第一個錯誤,就是謎題純粹用來難倒讀者,完全不顧實行的可能性,還有合理與否。

 

例如:兇手帶著一隻假手去犯案,在兇案現場製造假掌印混淆警方。

 

#這技術門檻也太高了吧?

 

或是:兇手在列車上殺人被撞見,把目擊者敲昏,趁停車時帶下火車,再把目擊者送進下一班火車同一個座位,想讓目擊者以為自己在作夢。

 

#誰能保證下一班車同一個位置沒人?

 

#你下火車直接逃跑比較快吧……

 

 

第二個大錯誤,就是偵探或警方為了試探嫌疑犯,做出突兀的舉動,嫌疑犯居然乖乖上當。

 

例如:

 

甲跟乙約了要買賣一枚古錢幣,結果甲去乙辦公室發現乙被殺了,檢查結果發現乙把古錢幣夾在身上一枚葉子別針下方。

 

這時乙的助理丙來了,甲丙在討論後續處理,甲隨手拿起茶葉罐交給丙:「乙說他把古錢幣放在葉子下面,你幫我拿吧。」

 

#你不曉得要保存現場嗎?

 

#茶葉罐沒上鎖,自己開啊。

 

#誰會把茶葉叫做葉子啊?

 

結果丙沒有用這三句嗆他,而是去翻乙的遺體,在葉子別針下面拿出錢幣。

 

甲:抓到了!你就是兇手!

 

我:……

 

#知道錢幣在哪裡就等於兇手?這什麼邏輯?

 

#你一開始到底憑哪點懷疑人家?

 

還有一個例子:

 

警察去查珠寶竊案,發現小偷掉了一顆珍珠沒撿。警察用垃圾把珍珠蓋住,把管家叫來「你把那邊垃圾掃一掃,如果看到什麼東西再告訴我。」

 

結果管家沒報告發現珍珠,警察就認定他是珠寶竊賊。

 

#犯罪現場可以掃地嗎?保留現場喊假的?

 

#管家臨時起了貪念把珍珠幹走,表示所有珠寶都是他偷的?根本就是警方引誘犯罪啊!

 

#再問一次,你一開始到底憑哪點懷疑人家?

 

基本上,這種用奇怪舉動試探得來的結論,往往也是站不住腳的。

 

接下來還有犯人太笨不打自招,或是推理不合蒐證程序和科學原理等等問題(例如:「我一眼就看出現場有你的指紋」),族繁不及備載。

 

但是最麻煩,也是最容易犯的錯誤,就是寫出每個人都可以一眼識破的謎團……這還叫謎團嗎?

 

例如:開槍殺人偽裝成自殺,結果人倒在桌下,槍放在桌上,彷彿還嫌不夠離譜,再把假遺書放在槍上面。

 

或是:肇事逃逸的被害人身上有雞毛,表示是被運雞車撞的。

 

這種狀況真的需要推理嗎?真的需要神探嗎?

 

對我來說,寫推理最大的困境就在此,為了不要寫出每個人都能看破的謎團,就會刻意把謎團弄得很複雜,結果複雜到連自己也收拾不了。

 

橫溝正史在《獄門島》裡說:「厲害的謀殺手段,要簡單不講求技巧。」

 

但是這要修練多久才做得到啊()

 

最後再提一個不算吐槽的問題:

 

《名偵探柯南》「詛咒假面的冷笑」 (以下有雷空行)

 

 

 

 

兇手把兩百個面具用繩子穿在一起做成隔空行兇的工具,只是,把兩百個面具一個一個穿起來從窗縫推進去,感覺蠻費力的耶……

兇手大概動作很快吧,如果是我的話,家庭代工還沒做完就被活逮了啊(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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